家里目前有遗产继承的问题, 先感谢可以帮忙回答的大大不吝于分享
小弟家祖父最近刚过世, 名下有一栋房子和一块田地要办理继承
家祖父有2个儿子, 另外有4个女儿
而家祖父临终前已经说好女儿们不继承遗产, 女儿们也同意签下抛弃继承
而我爸是大儿子, 现在和我叔叔要讨论遗产继承分割的问题
目前已经有共识那栋房子给我叔叔
而田地遗产协议后则由我爸分割后占较多持份, 叔叔分割后持份较少
问题是这样的, 代书说要先办理"继承"后才能进行土地"分割"的法律动作
而过程中必须先将房子继承给我叔叔, 田地则是会先"共同持有"
而我们担心办理"继承"后, 叔叔那边会反悔"分割"的协议, 坚持要共同持有(50/50)
从而让我们的利益损失 (因为房子已经继承给叔叔)
请问我们问的代书说法是对的吗?
还是可以先处理遗产分割协议书的部分, 确保我们的分割共识
然后再进行继承的法律动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