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拿去年的"三倍券"到现在购物会触犯诈欺吗

楼主: ultratimes   2021-10-14 14:04:43
先不论其他罪刑,纯论诈欺而言
这绝对是很明显的诈欺罪行,你知我知独眼龙也知
但是最后极有可能会产生无罪判决
原因很简单,我完全可以推论之后法官会怎样判
所谓三倍券 五倍券 乃政府为了振兴经济而出
其外表虽然有写三倍券 五倍券而加以区分
但颜色 大小等皆相仿 确实一般人民可能疏漏而未加察觉
然后注意是三倍还是五倍,是行为人的义务
但刑法339不罚过失
然后结论又是无罪
法官一定会用两者太相似,来帮忙开脱
到时候就来看看,会不会被我预料到结果
我只能说检察官可能又得白忙了
起诉了半天最后结果又是无罪
不知道有没有方法,可以让法官的判决 变成羁束判决 而非裁量判决
诸如凡是以三倍券混充五倍券者,就是诈欺罪,没有给法官模糊解释的空间
不知道有没有这种可能
※ 引述《ultratimes ()》之铭言:
: 虽然应该大部分的人都已经花完了
: 假设还有人没花完
: 而趁五倍券时又拿出三倍券来使用
: 因为五百和两百长得很像
: 如果不专心点还真的容易搞混
: 这时候拿出来使用,是不是会直接触犯诈欺罪?
: 如果收到三倍券,是不是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 因为可以认定对方有想要以三倍券混充五倍券的嫌疑
: 还是可以告更重的伪造文书罪?
: 如果把手上的三倍券 "视同" "伪造的"五倍券
: 那是不是可以用伪造文书去办?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1-10-14 14:09:00
?忘记看ID 原来是U大师
作者: joker7788996 (乔克七八九六)   2021-10-14 14:37:00
子非法官,安知法官之裁判?至于你所追求的效果,或许可将之明定于法条构成要件,但为了振兴券而特别立法是否有其必要?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1-10-14 14:41:00
把三倍券放在身上,如何解释?
作者: edieedie (一代一代)   2021-10-14 14:50:00
这种文留着不怕误导风气吗?
作者: GeorgeKimo (想当空气)   2021-10-14 16:18:00
检座应该会询问三倍券来源及是否知道过期无法使用来检视,误用的逻辑前提是之前为何不用?用以推论是故意。
作者: mas1995 (企鹅底迪)   2021-10-14 19:33:00
看到一半感觉怪怪的果断拉回去看i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0-14 20:44:00
有人没学过刑法三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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