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抛弃继承问题

楼主: malosing (瞇瞇眼)   2021-06-14 11:04:16
我父亲五月往生,
户籍高雄。
资料如下:配偶 离婚
第一顺位子女:我跟我妹
(外)孙子女 :无
(外)曾孙子女:无
第二顺位父母:我爷爷(往生) 我奶奶(存)
第三顺位兄弟姊妹:六个叔伯姑姑
现在我跟我妹要办理抛弃继承,
查询高雄法院的抛弃继承相关范本,
https://tinyurl.com/64dctdxz
抛弃系统表部分:
请问是只要照上面红线部分写第一顺位的我跟我妹以及第二顺位的我爷爷奶奶即可吗?
第三顺位是不需要写的 对吗?
接着抛弃继承存证信函部分:如上面所述,是否跟抛弃系统表一样是只要寄给我奶奶即可吗?
还是说第三顺位也需要寄存证信函通知吗?
感谢回答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6-14 11:17:00
民法第1138条所规定之全体继承人(本件为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第三顺位法定继承人)得以一件来办理抛弃继承。但建议直接询问抛弃继承之专属管辖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之户籍所在地之法院)的诉讼辅导科。补充:一、实务见解认为“抛弃继承为无相对人之单独行为”(最高法院62年度第1次民庭庭长会议决议(七)意旨参照。二、《民法》第1174条第3项(注二)之通知义务是训示规定且非生效要件(民国97年立法理由参照),但实务运作上,法院好像几乎还是会要求抛弃继承时要这么做。注二:《民法》第1174条:Ⅰ 继承人得抛弃其继承权。Ⅱ 前项抛弃,应于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向法院为之。Ⅲ 抛弃继承后,应以书面通知因其抛弃而应为继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我会建议以你奶奶为申请人,到户政事务所将第三顺位之继承人的现户或死亡除户的户籍誊本申请出来(以直系血亲名义来申请),记得影印。如果是我,我会尽量将整个民法第1138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系统表填好填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14 11:39:00
若是因为欠债而抛,就大方说出,不用怕丢脸....只是,看你这样写,表示当初是母亲单方抚养的吧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6-14 12:59:00
继承系统表第三顺位可以不写。通知函第三顺位是由第二顺位抛弃时通知。其他网友“热忱”的回应不要在意,检讨发问网友是其标准例行答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14 13:04:00
如果都是要抛不顺便帮奶奶一起处理吗...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6-14 14:55:00
可寄可不寄 若真的要寄 寄给奶奶即可
楼主: malosing (瞇瞇眼)   2021-06-14 17:35:00
感谢回答~奶奶部分 她没有印鉴证明 问过户政事务所要本人亲自办才可以 她人在台北 户籍在高雄96岁 目前没办法回南部办印鉴证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14 17:58:00
二人组出现了?没人推的话,应该跟睡着没两样...若自己都不能判断走限定有利,还是走抛弃有利最后八成会在某关卡关....等同自己甩锅给别人硬扛一样利弊得失自己要去衡量,不要像某两位只会copy and paste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14 18:49:00
印鉴证明可以代办啊 但要符合法定条件https://tinyurl.com/b5dwsbm2 最简单就是花钱找公证人公证委托书
楼主: malosing (瞇瞇眼)   2021-06-14 21:54:00
确定是债务比财产多才抛弃继承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6-14 23:34:00
某m公务员连copy都不懂 只会数落发问者及自己创造笑死人的法律见解例如 #1WeynyxZ (LAW)→ maniaque: 不小心撞到,就有过失伤害的责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15 12:35:00
楼上,要不要大家把你的丰功伟业再引来给大家欢乐欢乐???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6-15 14:04:00
楼上说的是你在公务员板的精典名言吗??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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