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家刚装潢好
委托国内某知名代购从美国进口了一台大陆名牌的电视 (因为台湾没卖)
进口的过程中,电视被海关扣押
海关给的原因是谎报产地
后来配合报关行 改了进口报单的产地 也向国贸局申请专案输入
但海关还是没放行 甚至最后还禁止退运
与报关行配合的过程中得知
商品在美国包装不完整 裸露了电视外盒
而电视外盒上非常清楚的写着 产地中国
当初代购原本要我全额吞下
后来我说要找消基会申诉他们才自行吸收
2年后的现在
2021年5月收到台北关的处分
处分原因 :虚报货物产地
一开始找代购要当初的进口报单
代购给的进口报单,产地中国
还跟我说是海关搞错 要我向台北关提出复查申请
后来再跟台北关沟通
拿到最初的进口报单,产地美国
这时才发现原来代购给我的是当初报关行修改过的进口报单
再拿这份进口报单跟代购协商
他们很直白说2年前 他们已经赔偿电视的总额以示负责
现在这个处分他们不会再吸收
并跟我说他们愿意协助我 进行后续的行政诉讼
说是有其他客户之前行政诉讼告赢海关的经验
我想问版上大神们
1. 行政诉讼是什么 ?
2. 当初委托他们代购,他们评估后说进口没问题,我才委托的,最后搞出这种乌龙要我自行赔偿负责,我认为不合理。我想问如果后续我想找代购求偿,这种情况什么律法适用 ?
3. 代购接受了我的进口委托,但他们却用我的名义去谎报产地,想要欺骗海关让商品进口,这种情况是否触犯法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