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umaHL (哭马 <( ̄︶ ̄)/)
2021-05-19 11:02:52大家好 我朋友上个月在搭乘捷运时
被身前的女生大声呼告被偷拍
对方要求查看他的手机
但我朋友觉得他没有做所以不想把手机给对方看来自清
后来去看了监视器录影 并没有发现偷拍的明显事证
结果最后还是被警察以现行犯逮捕
手机被扣 然后送到台北地院
现在还在等待是否起诉...
想请问如果没有明确罪证(或根本没犯罪
还能以现行犯逮捕吗(现行犯和嫌疑犯的差别到底在哪...
据我朋友的说法他根本完全被当犯人对待
途中我朋友想打电话和公司请假也被拒绝
请问这整个程序合法吗
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谢谢大家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5-19 11:54:00未看先猜一定不帅!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5-19 11:56:00楼上你太无聊了吧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5-19 12:00:00有心有能力就针对问题回答,不要当这是八卦版。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1-05-19 13:45:00一、觉得没有做、没有拍到明显事证,所以实体事实是有还是没有?二、基于先程序后实体,刑事诉讼法第88条供参。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5-19 14:03:00诬告要成立近乎不可能...不要再乱教了
作者:
fatcop (QQ小妹)
2021-05-19 14:30:00依刑诉88条,犯罪实施中、实施后,被追呼为犯罪者,就是现行犯,女子既然认为他发现你朋友偷拍她,并马上报警处理,就符合现行犯之要件。且当下为了保全证据,可以对手机扣押,现行犯的权利就是通知律师及亲属还有提审而已。所以遇到为了自清的话,手机直接给对方看是种选择,否则后续程序通常不太会有瑕疵证据有没有确凿,是后续侦查及审理的问题,警察只要有客观事实存在(报警、指认),即可发动强制处分
作者: dosoleil 2021-05-19 14:38:00
犯罪工具证据为电子资讯 电脑手机这种是很容易被扣押的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21-05-19 16:16:00
直接要求提审啊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05-19 17:16:00有时候手机拿出来省去很多程序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5-19 19:32:00诬告是没机会了。可是公然侮辱是不是有机会呢?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5-19 20:12:00不管对方是不是搞错、神经质,觉得我们有犯罪不快速解决亮手机证明没有偷拍事实,有机会能反控对方~故意不给看不管是不是神经病都会觉得你做贼心虚,自己没事找事。“形迹可疑”是要告谁公然侮辱?讲白一点,没人指控没人怀疑,可以捍卫自己人权与自由。落单一个人、没录音录影、被指控怀疑~不先自证清白找死不论对方是用合法和非法的手段,你要怎么举证?如果是我,就算不爽给手机~要么给警方或其他人看我没拍要么大声要喝让所有人聚过来当目击者,避免自己孤掌难鸣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5-19 20:52:00有心有能力就针对问题回答,不需检讨发问网友。
作者:
fatcop (QQ小妹)
2021-05-19 21:58:00公然侮辱,通常是指使用具有毁损名誉的字眼,去辱骂对方,像是骂人神经病,而说他人在偷拍裙底,是比较具体的行为,构成要件不该当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5-20 09:26:00楼上以为台湾是共产国家?我会去哪还要经过你同意?耍宝
作者:
fatcop (QQ小妹)
2021-05-20 18:23:00如果真的不起诉,是会发还啦,但如果属实有偷拍就会被没收了,因现在疫情影响,大概要等三个月以上吧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5-20 19:58:00人权与自由,并不是一体适用,要看当时时空背景与场合。讲白一点就是有没有围观群众,没有,不叫做实验~找罪受李明哲也是在做实验,实验结果就是关、没人权。
楼上不就是被生活法律板水桶一年的酒驾哥 以你的水准比较适合在八卦板出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