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将病毒重命名

楼主: dr45jfga (xvav5ip)   2021-05-16 08:24:43
现行Covid 19,
原本被称为武汉病毒,
后来改成新冠肺炎。
台湾大台北地区,
因为某公司的作为、不作为,
导致防疫升级至三级,
侵害人民权益,
若为表示不满,
将Covid 19改称该公司病毒,
是否会触法?
是构成刑事妨害名誉?
还是只构成民法侵害人格法益(妨害名誉)?
谢谢各位先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16 11:19:00
脑子很好用......还不能移植,请爱惜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5-16 16:59:00
楼上似乎没什么资格说这种话耶 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16 19:12:00
那,楼上开金口说出的金句,价值多少???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5-16 20:14:00
#1We13ztY 看看某人发言的水准 有大脑的人会有这种发言内容吗?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5-16 20:34:00
那个id叫m什么的,请善用你的脑,看看你过往的留言纪录,法律板水准就是被你拉低,检讨乡民发文最会,回答问题却是三流不到的水准!个性不改躲在哪都一样,只会越来越令人唾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16 20:44:00
抱歉,我数错人了...应该不只两个....要说我拉低,那....我看多这几位,拉得更低了....这么雄心壮志,怎不去应征版主? 还是怕又被拉下来??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5-16 22:01:00
这跟雄心壮志无关,这是做人处事的态度,只有你会检讨被害人,只有你感觉全世界都跟你作对,有没有板主也没差,你的低价言论本来就不值关注,所言至此,不在论述。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5-16 22:31:00
某人就是个老公务员 对法律一知半解却爱不懂装懂大放厥词 又喜欢检讨发问者 对发问者说教刷存在感 和某个酒醉仔半斤八两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5-16 23:22:00
我认为公务员都会有基本的法学知识,故不至于会把人民基本权利与要件涵摄在动物园狮子身上,然后对外以狮子主张其权利证明自己是对的,一般正常公务员不会有此水准,除非是假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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