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租屋处在公寓的五楼,而隔壁栋的公寓离我们很近。
有一天中午我坐在沙发上滑手机,突然看到窗户外有一个影子在动来动去,一开始我以为
是鸟类或什么小动物,一靠近窗外时突然看到一根很长的自拍棒加手机在窗户外,镜头还
是对着我。
这时我就往上看,跟他对到一眼他就跑走了,当下根本来不及拍照录影。
而他的位子是在隔壁栋公寓的顶楼阳台,他
是一个开放式的空间,所以只能认定是隔壁栋公寓的住户。
我想问的是我当下报案了但是没有找到人,也没有拍下他的长相,没有任何证据,他手机
里的影像可能也已经被他删掉了,这样的话如果找到他后,有办法对他提告吗?
还有想问发生这种事情已经不敢再住下去了,提前退租的话,这算是个人因素吗?一定要
付一个月的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