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必须有死伤
请问这个死伤的前提有必要是因为对方所造成的死伤吗?
如果对方只是肇事相关人员的其中一员,但和车上人员受伤毫无关系呢?
例如 A车已经失控了,失控状况下扫到B车后视镜
然后A车接着撞上分隔岛,A车上有乘客受伤
然而B车仅仅是后照镜被撞,依"肇事"的定义B应该也是肇事相关者
但B应该与A车上乘客受伤无任何关系
因为仅仅撞到后照镜,通常应该会认为不太可能因为小小一个后照镜造成撞分隔岛的情形
而且B也未导致A车旅客受伤
B车仅仅是被扫到后视镜
这样B车直接开走,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吗?
如果把事情放大来看
假如把A车变成飞机
飞机失事前,机翼扫到B车,然后飞机坠毁,而B车则视若无睹继续开
(对啦 就是复兴航空案)
则B会成立肇事逃逸吗?
如果前面例子算肇事逃逸,后面的也应该要算
但后面的如果成立会不会太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