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种情况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11:13:38
双重国籍(中华民国跟C国美国)的A君在中华民国犯下的B案子在A君自愿丧失中华民国国
籍后才被发现。案子是在A君还没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时犯的。被发现的A君已定居C国并且
是C国的公民。这时检察官可以寄传票到国外给A君要求A君以外国人的身份回来出庭地检
署吗?或是这种情况下A君已经不是中华民国国民所以没办法被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08 11:19:00
你在写啥? 第一行B案子,第二行变成 B君,后面还C君师爷你来解释解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5-08 11:30:00
u大师 2.0版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11:52:00
改了,抱歉没注意写错。u大师有常常写错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08 12:10:00
中华民国国籍除特殊条件才有彻的基本上就是对岸设籍传票寄国外要怎签收?台湾没有人可以代收通知回台吗?刑事案件,以台湾通讯地书面不到直接发布通缉不是比较快?不要期待政府会派人去国外抓人回来,ok ?连外国人在台湾杀了外国人,台湾都不准对方入境台湾受审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12:54:00
例如C国是美国。问过户政单位是说没欠税刑事服刑完然后还拥有他国国籍就可撤销中华民国国籍。除非是跟本没有他国国籍户政不会让人成为无国籍的人。例如有美国籍的人要去美国当公务员也可以撤销中华民国国籍。不能用引渡法把在美国的通缉犯引渡回台受审?因为他已经不是中华民国国籍的人所以不适用引渡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5-08 13:59:00
k大湿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14:02:00
a大湿怎么了?https://i.imgur.com/u10FkwP.jpg我有讲错吗?国籍法第11条第一项第三款,中华民国国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经内政部许可,丧失中华民国国籍:依中华民国法律有行为能力,自愿取得外国国籍。外国不限于对岸吧。自愿取得也包含已经取得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08 17:15:00
那叫 "自愿放弃中华民国国籍"现行法令实务上,只会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主动删户籍因为那是"户籍" ,户籍一人只有一个所以当初法规就是这样设定,你在对岸有户籍,台湾就删户籍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18:03:00
嗯嗯,我的意思就是A君自愿放弃中华民国国籍。我以上的推文提到撤销其实是在讲自愿放弃。
作者: ktvzn (这是秘密!)   2021-05-08 18:54:00
都只能走引渡流程啊 差异不大 对外国而言他是本国公民而台湾跟主要国家基本上没引渡协议的 正常国家之间就算有协议 也不是你说要引渡就引渡 这有司法主权的问题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19:11:00
就截图里u大提到引渡是把自己国家的人引渡回来,就算台湾跟美国有签引渡条约,但因为A君已经不是中华民国国籍的人所以没办法把A君引渡回中华民国?原文补充:案子是在A君还没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时犯的。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21-05-08 19:23:00
就当成外国人在本国犯罪就好了,传不到人就通缉呀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8 20:07:00
通缉的意思是世界各国都有A君被中华民国通缉的纪录还是只有中华民国有A君被中华民国通缉的纪录?新闻写英国籍林克颖于 2010 年在台北因酒驾撞死人遭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后逃回英国,我国法务部要求英国将林克颖引渡回台执行刑罚。看来也不需要是中华民国本国人才能引渡回中华民国。
作者: ktvzn (这是秘密!)   2021-05-09 17:31:00
引渡有一个基本原则 "本国公民不引渡" 你可以要求对方引渡非本国的对方公民 但基本上会被拒绝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拒绝引渡 请你提供资料 由他国自己审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9 19:29:00
嗯,例如中华民国要求英国引渡林克颖来中华民国但遭英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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