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14 05:55:25刑法第310条第三项其中提到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有人跟我说就算是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但不是公众人物所犯的事情,还是会罚。例如把不
是公众人物像是私人诊所的医生触法(例如诈欺健保费及伪造文书罪)的新闻截图下来用
网络传给某个朋友看等于是散布于众,还是会罚。是真的吗?
谢谢
作者:
zx020456 (xxxxxxx)
2021-04-14 07:13:00不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4-14 09:55:00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是310条,而且后面还有但书啊,就算是真的但如果涉及私德而且与公共利益无关照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4-14 09:57:00310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1-04-14 10:04:00例如你到处张扬某人GG很小,就算是真的还是有可能被罚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14 11:30:00K大,我知道后面还有但书啊,但我以为散布那个私人诊所医生犯的罪与但书无关所以没把但书贴出来。所以散布文章中的私人诊所医生所犯的罪(例如诈欺健保费及伪造文书罪)是不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有关所以不罚吗?
举例:根据新闻报导而散布特定政府高官买春召妓,这种比较算是跟公共利益有关;毕竟政府高官召妓,难以信服可以担任政要职务;但,原PO都说是"私人"诊所了,要看散布的内容了,不然很难跟"公共"利益连结上,以上拙见,欢迎站内信讨论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4-14 13:44:00所以私人诊所那个是不涉及私德但与公共利益无关所以罚?另外私人诊所诈欺健保费是否也是ㄧ种跟公共利益有关?因为健保费属国家单位的公共费用。第310条第三项的第一句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是否其不罚条件还需符合(A)不涉于私德而与(B)公共利益有关两项条件?不符合其中ㄧ项就是会罚?原文主要想问罚不罚是否跟被散布对象是不是公众人物无关?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4-14 18:10:00公众人物对于他人的言论应有较高的忍受度但也不是可以任你批评,以你的问法 并无答案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04-14 20:13:00健保不是私德,明显涉及公共利益。但你证据要充分到诈领健保点数,到这个程度,你写告发状丢给检察官,自然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