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习惯靠北检讨被害人吗? 这些难道不是因果关系吗?我不能考量被报复吗?再来,
警察没有主动告知我当日逮捕时嫌犯造成损坏,直到我后来发现向管理员询问才知道真
相(管理员说警力部署有去防火巷盯着,有可能逃走方式)还是一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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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
警察逮捕在9楼的罪犯
罪犯从窗外爬出抓着第四台缆线脱逃
但造成采光罩踩坏而滑撞铁窗。
因为我下午去上班,管理员及警员未主动告知,等到有所发现时已一周后,是我询问管理
员近日有其他住户的采光罩被破坏吗,这才知道原因。
问:报警后该怎么求偿?因为我是警察执行公务下的受害者。而且罪犯是承租9楼的朋友
,同居数月!可以向承租户求偿吗?
有代位求偿吗?国家先赔偿修缮,然后向罪犯强制从金融机构扣款?
损坏物件:
https://i.imgur.com/Kl8d7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