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公司A任职,跟公司A谈好预计3~4月负责案子结束后离职
不过2月的时候有入股前同事开的公司B,
虽然钱不多但因为公司很小所以也有挂名董事
公司B类型跟A一样,不过当初进入公司A时没有要我们签竞业条款
未来有机会的话有可能会跟公司A抢生意(但不是刻意要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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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的是:
1.公司B刚成立也还没开始运作,这样小弟能被公司A告背信吗?
2.离职去公司B后,公司A能用2~4月的这种尴尬的状态当理由找我麻烦吗?
应该他们就管不著了? 除非我有在2~4月做了些不该做的事情?
3.我查了一下背信要有造成对方受损或者我借此谋利才能告的成,
除非我在离职前利用A的关系去把生意挪给B,不然应该都没事?
不过就算告不成,公司A能够无条件无证据单纯要让我一直跑法院而告我吗?
麻烦大家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