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实务上这种案例会成立诬告罪吗???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2-26 15:12:12
※ 引述《shiva6666 (vava)》之铭言:
: 我是公职人员.....有同仁假借民众身分诬告我
你怎么发现的?有证据吗?
有证据证明此事,你“才可能”提告对方:伪造文书、诬告。
: 拿出一大段罪状 陈情到上级机关的人事室 因为他已经让我可能受到处罚的危险
: 捏造的是夸大后又重组的事实 我想请问实务上 我如果告这条罪状 检察官会受理吗??
你形容的很抽象,暂不讨论。
: 受理之后 要找出他是谁.....找警察到上级机关调信箱地址或是找ip
这样说吧~
蹩脚的可能会露出马脚,专业的你不一定抓的到。
: 因为我看到以下的新闻 看起来是会受理
新闻看看就好,别往心里去。
: http://www.mypeople.tw/index.php?r=site/article&id=1615702 全文网址
: 民众陈情却捏造事实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恐涉刑法诬告罪
: 然而“陈情”与“检举”,往往仅有一线之隔,人民进行陈情时,如果所陈情事项属实,
: 将导致所陈情之对象(公务员)遭受惩戒之可能时,即有公务员惩戒法之适用,然而如果
: 所陈情事项内容为杜撰虚构,此时,陈情之民众,可能会涉有刑法诬告罪之刑责。
: 或许一般人或觉得刑法上的诬告罪只是处罚对他人滥行告诉或告发的行为,然而从构成要
: 件上来看,只要行为人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的意图,而向该管公务员诬告时,就有
: 可能成立诬告罪。这里的“惩戒处分”,依实务见解,指的就是公务员惩戒法规定的各种
: 惩戒处分。所以,只要一部或全部申告事实属于故意虚构杜撰,使被诬告人因虚伪之申告
: ,而有受刑事或惩戒处分之危险时,申告人就会触犯刑法第169条第1项的诬告罪,该罪最
: 高可以处7年有期徒刑,而且不能易科罚金。
: 总而言之,民众于表达个人对于公务员执行职务的意见时,请保持平和理性,并翔实反映
: ,如果陈情内容过于夸张而悖离事实甚或凭空杜撰及漫意指摘,逾越言论自由的保护界线
: ,即可能涉及上述刑法诬告罪的刑事责任,务请注意。
: 想请问一下 若是有不妥之处 我会立刻删除文章 不好意思
: 因为本单位 一年内出现很多次这种事情 机关首长也很想遏止这个歪风
简单讲,你有几分证据才能讲几分话。
论述再多,如果没有证据支持,检察官跟法官都不会走心。
我猜、我想、我感觉,如果没有人证物证不叫合理怀疑,叫自我感觉。
又如果子虚乌有,和你无辜受牵连被波及~
例如康轩案。
根本就不是那个女职员检举老板。
但有人栽赃嫁祸,老板娘不知情信以为真、或知情将错就错,在群组公然侮辱。
不论是眼红、或曾追求不到,栽赃嫁祸的是她直属长官,事件爆发(被?)提早退休。
为何老板要信?
为何要放话说她背骨?
因为她从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康轩,经理级带30人团队,而且没有签保密协议、竞业条款。
如果她因此自愿离职,老板可以省不少资遣费,而且同业也不敢用她。
后来她找劳工局投诉,老板赔钱和解,但和解有签保密协议。
她有签保密协议不能说,我没有XD
同理可证。
她在私人企业受到不白之冤解雇,都能找劳工局投诉,你是公职人员一样可以。
其次是,她摆明是被诬赖,事情还闹大到到全国版面,她都没提诬告~
你觉得你的事件能上新闻?
但我个人建议,如果你没有其他不敢告人的资讯,确实可以诉求于媒体。
永和市公所员工假扮民众栽赃检举同仁、云林县政府卫生局员工假扮民众栽赃检举同仁~
这类新闻比较有舆论压力,而且新闻一出相关单位大概都知道在讲谁,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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