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教民法218-1条时效问题?

楼主: sidakite ( )   2021-02-24 22:46:45
请问依218-1条
关于物或权利之丧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之人,得向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请求让与基于
其物之所有权或基于其权利对于第三人之请求权。
若已判决结束,支付完全额损害赔偿,是否可迳行起诉要求对方让与该物品,时效为多久
? 又是由何时起算? 若是对方已将该物处置掉,已无法让与该物又该如何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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