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职人员.....有同仁假借民众身分诬告我
拿出一大段罪状 陈情到上级机关的人事室 因为他已经让我可能受到处罚的危险
捏造的是夸大后又重组的事实 我想请问实务上 我如果告这条罪状 检察官会受理吗??
受理之后 要找出他是谁.....找警察到上级机关调信箱地址或是找ip
因为我看到以下的新闻 看起来是会受理
http://www.mypeople.tw/index.php?r=site/article&id=1615702 全文网址
民众陈情却捏造事实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恐涉刑法诬告罪
然而“陈情”与“检举”,往往仅有一线之隔,人民进行陈情时,如果所陈情事项属实,
将导致所陈情之对象(公务员)遭受惩戒之可能时,即有公务员惩戒法之适用,然而如果
所陈情事项内容为杜撰虚构,此时,陈情之民众,可能会涉有刑法诬告罪之刑责。
或许一般人或觉得刑法上的诬告罪只是处罚对他人滥行告诉或告发的行为,然而从构成要
件上来看,只要行为人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的意图,而向该管公务员诬告时,就有
可能成立诬告罪。这里的“惩戒处分”,依实务见解,指的就是公务员惩戒法规定的各种
惩戒处分。所以,只要一部或全部申告事实属于故意虚构杜撰,使被诬告人因虚伪之申告
,而有受刑事或惩戒处分之危险时,申告人就会触犯刑法第169条第1项的诬告罪,该罪最
高可以处7年有期徒刑,而且不能易科罚金。
总而言之,民众于表达个人对于公务员执行职务的意见时,请保持平和理性,并翔实反映
,如果陈情内容过于夸张而悖离事实甚或凭空杜撰及漫意指摘,逾越言论自由的保护界线
,即可能涉及上述刑法诬告罪的刑事责任,务请注意。
想请问一下 若是有不妥之处 我会立刻删除文章 不好意思
因为本单位 一年内出现很多次这种事情 机关首长也很想遏止这个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