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好研究公审议题,
近年来网络智慧手机越来越发达,
以至于公审事件层出不穷,
想探讨以下案例(实际情事):
一个人带着婴儿彻夜排队买东西,
被一个路人拍照上传并留言带婴儿排队太夸张之类语言至地方社团,
一大群人留言说狠心妈妈之类的批评用语。
问题来了,妈妈带婴儿彻夜排队属于私德情况,此情形是否适用310加重诽谤?
公审情事越来越多起诉案件,当初我在该社团与一堆人唇枪舌战,实在有点无奈貌似大
众认为公审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但实务上根本就侵犯被公审人的名誉权,主要讨论目
的是想思考如何吓阻这种大妈公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