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骑乘机车,对向车道的车子(疑似双黄线左弯至加油站加油)
我在远处有轻按喇叭提醒
我要直行并没有要礼让
等我快经过的时候,对方又突然移动了一下,我吓到以为要撞上了并且爆了粗口(我也忘了
隔天我就接到电话警察说
对方有记下我车牌并提告
且有行车记录器
目前约时间要做笔录
想请问这样是能提告什么罪呢?
公然侮辱吗?
想请问这样起诉的机会大吗?
因对方违规双黄线左弯,未礼让直行车
导致车祸擦撞的可能发生,我是主张我吓到,突发状况发生当下的自然反应来渲泄情绪,虽言词不雅,但无侮辱他人的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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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347 (捕快)
2020-12-19 21:26:00看他跟警察交情吧 交情好就公然侮辱 一般就妨碍名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9 21:32:00楼上你在虾米挖沟???
这应该是要说文解字了,而且很看法官,差就是公然侮辱、好就是情绪性言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20 09:55:00ex:公然大骂[你贱人]<-侮辱公然传播 [你昨晚跟XXX的老婆OOO上床] <-诽谤公然侮辱跟诽谤虽然都是归在妨碍名誉篇章,但两者有差别这案子拿行车纪录器影片就可以佐证对方行为导致你的情绪发言,非有侮辱他人于公众的情况
粗口看内容 你当然可以主张是惊吓下的直觉反应有行车纪录器的话可以问警察有没有开对方一张罚单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1 22:14:00回楼上我都这样内,疯狂挑衅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12-21 22:29:00你们好坏(笔记但有时候也有可能会有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