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杀人未遂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话?

楼主: ultratimes   2020-09-29 13:14:08
如果说 今天要杀某A 并朝某A开一枪
某A死了 杀人既遂
某A只有伤 没死 杀人未遂
子弹根本没打到人,也是杀人未遂,且该"人"指的就是某A
但如果今天,凶手并没有特定想杀谁
只是随机找人群开了一枪
如果有人中枪 死亡 就是杀了该人 既遂
如果有人中枪 或是擦到子弹 或是被枪口火焰波及到 只有受伤 那是杀人未遂
但如果,这颗子弹就这么刚好 像长了眼睛一样yoyodiy过了所有人
子弹打出去后没有任何人中枪
那这还有办法用杀人未遂办理吗? 因为那个"人"不存在
因为我记得法院是没办法这样判的
杀人 就一定要有确实的人存在
不能说 可能A吧 可能是ABC甲乙丙吧 好像不能够这样认定
当然先不论枪砲管制条例啦,枪砲条例另外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9-29 13:40:00
不如问说 A 开枪杀 B ,然后旁边 C 被吓到心肌梗塞死亡但是 B 却毫发无伤, 那 A 是否对 C 有伤害致死或杀人?
作者: ZoRongChen (ZoRong1213)   2020-09-29 13:49:00
未必故意的故意杀人未遂扣下扳机已经达到着手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9-29 15:11:00
某甲想要引爆摩天楼结果线被柯南剪了有罪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9-29 18:41:00
你先去了解“行为非价”与“结果非价”。杀人这种行为,依法规范的角度,是给予负面评价,无论是否发生有人死亡的结果。杀人行为之既遂与未遂,影响的是法院量刑轻重。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9-29 20:03:00
发废文的时间拿去看刑总对你人生有意义多
作者: mayth (Robert)   2020-09-29 20:16:00
主观意思决定法律行为的评价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9-29 21:08:00
你究竟是怎么知道凶手想做啥,如果已经定义好法官作用就很低了...大部分的案子不都是在看法官怎么判定凶手的意思你老是帮法官处理最难的一部份~
作者: rockido (123)   2020-09-29 23:09:00
U 大吱,你把行为客体跟实际有无被害人混为一谈了,举例而言,如果甲有圆梦计画想要杀西门町广场上的人,无论谁中枪都无所谓,结果实行行为时就这么刚好没人中枪,这时评价上在他射击射程范围内的人都是行为人的行为客体(概括故意),评价上还是可以以杀人未遂论处,教科书上也有进入未遂阶段但欲实行的目标行为客体毫发无伤(maybe 未了未遂),这时你还会认为行为人开枪行为不构成杀人未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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