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为不知道政府政策又改了
所以我未戴口罩前往某个市立图书馆
该场所的相关人员竟然趁我在厕所时
擅自将我放置在室内的手提袋移动至室外
但也不是放着人就跑掉
而是看着我的手提包在室外等我出来这样
当下心理觉得好像怪怪的
才忽然想到以前曾经听说过个故事 (单纯听人讲,究竟真假还是只是模拟不清楚)
大致是说有个警察要求一位车主让警察确认车内的物品
之后车主表明自己是检察官称车内的50万不见了
便当场指控该名警察在没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出此要求已犯法
并且要为50万现金的事情负责
警察听了吓得道歉求饶.....
想请问如果上述这个故事是真的话
我是不是也能主张我的钱包里有3万元在手提袋内不见了
而对未经我许可移动我手提包的人提告?
当下没录影且室外没装摄影机的话
举证的责任是在被告(未经我许可移动我手提包的人)身上吗?
因为不可能提告(我)没事录下手提袋有什么的影片
https://www.dcard.tw/f/talk/p/349840
我看了一下类似的相关讨论
这就算是刑法告不成也有民视的问题
法律系的学生有各种见解
请问各位觉得如何呢?
这是双向的问题
就算我不去害人也可能因为工作的关系
而遇到被指使去移动他人物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