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家父一个月前猝逝, 因为不清楚财务状况
通过相关流程目前已知
存款70万, 信贷余额72万, 个人借款未知(初估判定是没有)
股票只有中钢零股, 房地产基金无, 汽车一台(已过户)
劳退约40万
由于信贷银行一直在催款...
想请教一下, 怎么做会兼顾方便与法律保障, 因为不想一直跑很多流程
1. 不管催款, 法院限定继承后走偿还
优点是法律保障最完全, 缺点是跟银行后续还有很多法律流程要走
2. 暂时每月还款, 法院限定继承后若无其他债权人, 存款提领后结清信贷
缺点是若有其他债权人则可能入不敷出
3. 固定还款, 法院限定继承后提领存款
同上
因为实在不懂条文及网络所写的,
当我办理限定继承三个月后, 若没有其他债权人申告
是否之后即使真的有债权人出现, 我也可以主张期限已过忽略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