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些问题想要请教板上的大大,麻烦了。
祖母近期过世,有留下华南银行约六百多万的呆帐,姑姑家那边有跟们家说要去办理抛弃
继承,不然债务问题会找上我们家。
想请问
1.父亲原本是说银行都列为呆帐了不会影响到我们,但还是不太放心想确认一下,家里有
父亲、哥哥、姐姐、和我,我们四人都需要办理抛弃继承吗?
2.因为奶奶是台北人,我们小孩都不是住在北部,姑姑是说要跑一趟士林地方法院,请问
我们需要办理的人都必须亲自到场吗?
3.请问办理抛弃继承会需要工作时间吗?因8/30就是办理抛弃继承的期限到期。
不好意思,我是法律外行人,也是第一次接触到这种状况,再麻烦大家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