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我是个高雄摄影师
某天上台北工作后要坐高铁回去,于是叫了一辆UBER,
司机并未到达指定地点,而是在附近的超商停下(旁边又有一辆违停汽车)
导致路非常拥挤,当时的行李也很多
结果我的脚架不慎刮伤对方车的前保杆一公分伤口
如图:https://imgur.com/68GKJbh
我上车时马上告知司机此事事情并与对方道歉
并在送达高铁站后互相留LINE说之后保持联系,事后对方说明天请师傅估价再与我请款,
但我认为这种程度的伤口只需点漆笔即可处理
不需要进行局部烤漆
于是对方无法接受点漆笔处理,我也无法接受局部烤漆价格,认为比例不符合原则
于是不欢而散
过没多久我收到松山分局侦查组的电话告知我对方提起刑事诉讼,请我先到案做笔录
请问:
1.请问对方提刑事若不起诉,民事法院管辖权是否在被告这?(以原就被原则)
2.像这种小案件流程大约跑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