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可否提告泄漏个资?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02:03:41
因为某天与某个纹绣店家发生消费纠纷,当天老板态度不好,更在我取消交易时,怒骂及拍桌叫我滚。
之后,我在店家FB粉丝页留言负评,但只针对事实呈述,之后却被被店家提告妨碍名誉。
店家老板踩很硬,虽然有意和解,但他索求营业赔偿20万,我当然不愿意。而店家老板因为在检察官的怂恿下,现在要转告我民事赔偿。(目前还未起诉)
但某天我发现他在粉丝页放上我和她诉讼的传票
虽然传票本身只出现右下我的本名..
但整张传票并无马赛克,请问我可以针对个资法对她提告吗?
以下传票是她完整po于粉丝页,个资的部分是我马赛克掉的,她po文的是完整无隐码的传票
https://i.imgur.com/ocCAlxV.jpg
还有,她在她个人fb的公开版面,因为我们有争论,她也在版面指说我是没水准的客人,请问我也可以提告她妨碍名誉吗?
https://i.imgur.com/DytX3Rk.jpg
https://i.imgur.com/Q1zTroK.jpg
因为J大认为我没有交代清楚事情的真相,所以以下补充当天发生冲突的经过..
当天下午跟店家约好下午3:30于店家消费。
当我人到现场时,发现店门没开,于是传讯息问店家状况..
店家认为她有在3:17分打电话告知我小孩生病看医生,所以她会晚到,请我等她一下,当下我没接到,但是我在意的是我从比较远的地方过去,迟到我会等妳,但是从讯息跟现场,店家一句不好意思都没有,让我感觉很理所当然
以下补充我跟她的对话,还有当天发生冲突的状况..
之后,发现店家在脸书po文,所以才会在fb跟她有辩论场面发生...
至于为什么会说检察官怂恿他告民事,是因为我们一开始双方都不和解。
检察官于是说,“妳也是当妈妈的人,要有同理心,对方如果要告妳民事,妳可能要赔更多钱。”
于是,本来店家没想到要告民事,当调解不成功后,转而问调解大哥要怎么告民事。
至于,我不晓得检察官是觉得我没同理心不能理解她因为小孩生病才迟到,还是觉得对方是单亲妈妈,所以比较站她的立场,或希望我们快和解,才这样说...
店家求偿20万,是说依照她一个月的营收30万,因为我留言而导致她生意变差跟我求偿
店家约好3:30时间未到,但却在fb3:33发表此文
https://i.imgur.com/2dGVe3e.jpg
https://i.imgur.com/puSMbA0.jpg
https://i.imgur.com/K8JmpeH.jpg
https://i.imgur.com/1LRM63E.jpg
https://i.imgur.com/xyEb14E.jpg
https://i.imgur.com/ZwLbjwi.jpg
https://i.imgur.com/P8xHUK8.jpg
https://i.imgur.com/BE8tFnQ.jpg
https://i.imgur.com/fD7Enmp.jpg
店家因为看医生迟到,我们约3:30,她2:30带小孩去看医生,她也知道不知道需要等多久?
但却无法先告诉消费者,提早告知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而不是赌会不会迟到,而要别人对妳有同理心
https://i.imgur.com/4lxxr4z.jpg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02:13:00
提告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可以。个人觉得四个字:贼喊捉贼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6-13 02:30:00
可以
作者: Reichenau (RRR)   2020-06-13 07:24:00
他骂你没水准。你可以考虑
作者: CKYww (CKY)   2020-06-13 13:45:00
一楼是说原po利用评价系统给予负评是错误的行为?
作者: d6626410 (大诸)   2020-06-13 16:02:00
你也告她吧,不用跟她客气了最讨厌这种,开店还怕消费者讲,告了消费者妨害名誉再妨害消费者的名誉???是在哈囉?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16:36:00
我觉得原po可能隐匿部分案情内情不单纯简单说,我开店没事凶客户拍桌子干嘛?前因导致店家情绪失控、提告,原po留负评导火线没交代清楚,强化自身清白。其次是店家为何敢踩硬求偿20万且检察官怂恿?检察官吃饱没事太闲想找自己麻烦?我认为怂恿是原po脑补,但检察官认同店家提告不是原po长相惹人厌就是检察官人品不好!不合常理,若非特殊个案,只因贼喊捉贼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1:23:00
没关系!我已就事实陈述,我不用就别人的EQ问题,去辩驳自己的清白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13 21:35:00
就让他求偿吧。能举证再说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1:39:00
1,虽然我觉得有隐情妳逻辑盲点,但一码归一码至少妳愿意坦诚阐述前因而不是说谎掩饰。2,除非他是检察官亲友或妳已经触怒检察官检察官不会没事选边站,尤其增加业务争议方向3,导火线在我看来是三宝搞出来的问题。重点是我的看法?事件起因是我的看法能影响?本想回文,但没必要备份+妳觉得是我EQ造成何必点出妳盲点,说了也是白说。4,回答标题,妳要告什么都可以。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1:54:00
J大,我并不是说你EQ问题,我指的是你说只看第一张截图,其他不用看而回复,我觉得我不用因为店家EQ问题发文而去辩驳自己清白第二,你一直觉得我说谎隐瞒前因,那我再怎么解释也无用抱歉上面看错您的推文,我以为你说我说谎隐瞒J大,最后还是感谢你的回应!还有,开庭我都客客气气,之前也觉得检察官人不错,但第一次双方同时开庭,不知为何这样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2:25:00
我们有点鸡同鸭讲,妳没得罪检察官,为何要害妳店家打给妳、漏接,妳没道歉,却觉得店家该道歉类似的盲点累积成误解与仇恨值,才是导火线(我不觉得店家攻击妳正确,也没认同店家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29:00
我觉得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店家预估自己会迟到,而临时打电话给我,我没接到需要跟他道歉?而他迟到不用道歉?店家的粉专说明的很清楚,不希望客人迟到,但自己迟到却要客人接受?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2:30:00
我们都知道要让座给老弱,但不让座并无犯法。同理,妳觉得店家规定不合理或两套标准妳可以另外投诉反应,但不是全混为一谈要店家道歉而且因为店家未道歉,影响妳其他标准与判断简单说,妳不是不可避免而发生后不得不负评反击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35:00
同理,很多妈妈自认为有小孩多了很多免死金牌,认为大家应该都有同理心?虽然看法不同,但我只是觉得不用因为小孩而迟到时,还那么的理所当然,自认为别人应该体谅你。还有,导火线是已迟到,到现场又摆脸色给我看。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2:36:00
可以中离、避免,妳却选择走向彼此结怨的怪路店家先告知是妳漏接,未必是她理所当然我的感觉反而是妳理所当然,妳只是消费者不是女皇为何晚开门的店家要跟消费者致歉?博爱座效应?店家没按时营业是他自己损失,有违法吗?妳想消费又不是她想推销,妳觉得谁比较大?(要比投诉我应该比妳有名,但我没投诉被告。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43:00
所以,我漏接,店家迟到,店家现场摆臭脸,我当下取消交易,店家拍桌生气,都是我可避免而不避免?我觉得对方理所,当然是取决于迟到后对我的态度,所以,跟人约定好的时间,只要提早1分钟告知对方,就算对方没接到,都是合理?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2:44:00
妳可以不买,她没有犯法,妳可以负评,她不必道歉妳忽略很多盲点,有些有因果循环可预期可避免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47:00
没错!店家几点开门,是店家自由,但他是跟我约定好时间,而不是我认为他应该几点开门,难不成店家跟消费者约定好时间,还是可依照个人意愿任意更改时间,而被约定好时间准时到达的消费者,不能给负评?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2:47:00
她不是连锁加盟大企业,没接单还要道歉服务私人小店,没赚到妳钱,为何还要道歉屈辱?妳给她赚钱能屈辱她,妳没给钱别屈辱她没付钱想当大爷还要她委屈道歉+负评 ,谁凶?如果妳都只陈述事实,她告妳不会有事…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3:01:00
我只是表达个人感受,觉得臭脸加没歉意感觉差,我又没要求对方一定要跟我道歉,他当然不是连锁企业,她有臭脸的自由,我没发表个人感受跟事实的权利?从没说花不花钱要当大爷?真的神逻辑!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6-13 23:02:00
但妳可那不自知有不实陈述(我猜检察官选边的原因妳不想理解或想鬼打墙就继续吧,不说了。
楼主: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3:09:00
我没有必要做不实陈述,我有说明检察官说的话,我无法揣测他是否有选边站,也许他只是希望我们能私下和解,不要闹大事情你一直把重点放在我揪著店家要道歉,说我自以为是女皇或大爷?但我从何解释我并没这么要求对方?这只是一个个人感受的问题,重点是现场发生的状况跟店家当下对我的态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4 10:39:00
以现在的社会眼光,女王/公主从不认为自己行为有什么错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可是在外人眼光给予的评价就是如此不然,打个比方,当大家看待恶房东张小姐,但,张小姐却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或许,你就觉得我是客人,就要热切招呼才是正确你不想和解,那就等著被判,然后再继续抱怨司法不公,ok?法官怎看你的行为,就是法官的心证....扭转一个人的固有思维,是一件跟爬玉山还要困难的事情你不愿意换个角度来看,不愿拿出同理心来看,那..无解啊除非等到哪天你有孩子了,换成你被人家用你当初的态度对待,发现讨生活其实不容易,以前都是被人家娇宠惯了到那个时候,你才会知道,你当年的态度是不是太过尖锐...这.....就是人生OK ?建议你还是冷静一下,上网搜寻看世人是怎样以第三人角度来叙述态度的类型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14 12:21:00
JustSad:你高估我了,我没有法学背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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