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2018年底和前女友分手,
同居多年所以屋中留下很多她和她女儿(不是和男友生的)的物品,
说好让前女友放到她女儿2019年考完大学分发,看分发到哪,处理好宿舍住宿就会来搬走
结果她女儿成绩太差根本没考上任何学校
男友讯息叫她来拿东西也已读不回
到现在2020年中了
我与男友过一阵子要登记,而且我9月就要临盆
那间房间要准备成生产后月嫂休息的房间
堆满前女友的东西除了看了碍眼还很困扰
现在男友和未来婆婆答应要在我生产前处理掉
前女友说好六月中会来拿
但她已经放鸽子多次,这次再放鸽子我实在是不想忍了
男友承诺6/20前不来拿要把东西打包丢掉
请问通知多次对方一再放鸽子不来搬走可以丢掉她的东西吗?
这样会构成毁损吗?
难道她不来拿走,只能任由她放,我们没有处理的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