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付精神抚慰金

楼主: Maflada (魔法...消失了)   2020-05-24 20:26:33
各位好。
我阿公有一栋60年的老三合院,
十几年前拍卖掉了,我叔叔一家跟得标者承租续住。
上个月我叔叔要搬走了,跟我说得标者只有地权,没有地上权,
我想要保留木门窗跟铁窗,可以拆下来带走,
所以我有请人来拆除、搬走。
我叔叔正式退租后一个礼拜,地主跟我说她有地上权,
我这样是偷窃、毁损她的财产。
我跟地主约见面,跟她道歉并承诺会把物件都归位。
后来我们在乡公所开调解会,
除了物件归位的条件,地主又开一笔精神抚慰金。
(我叔叔搬走时,留了满屋子的垃圾,
屋主觉得他应该付垃圾清洁费,但是我叔叔避不见面,
屋主就用精神抚慰金的名目,改跟我讨一万五千元)
当天开完会,委员说我们下一次开,再来提金额的部分,
故当天的纪录,没有写到精神抚慰金这件事
昨天(周六),我已经把所有木门窗归位,
请土水师傅把铁窗装回,结束后也请屋主来检查,
屋主表示满意了。
请问各位,这样我是否已无毁损或是偷窃的责任,
有需要再开一次调解会吗?(屋主已无理由提告我?)
或是我应该再去开一次,调解会中再不同意支付这笔精神抚慰金。
若是调解会破局,后续我还会有其它责任吗?
谢谢各位的回应!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5-24 21:14:00
也许不恰当,但小偷归还物品后就不是小偷了吗?已经达成和解条件对方也签名同意,你要摆烂没差。也是为何大家一再告诫和解不要分期付款,常有摆烂案例。对方没防你摆烂,是对方活该相信你,该付学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24 21:46:00
付一付比较实际一点啦......想要这么爱开会吗???又不是几十万几百万......你爱听你叔叔的话,那你就帮你叔叔扛下清洁收尾工作还好
楼主: Maflada (魔法...消失了)   2020-05-24 21:51:00
回楼上的,我是误信长辈的话,但是也为自己的错误做出补偿、原物归位,您的回应不用那么酸吧...感谢各位的回应,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24 21:58:00
我这就算酸? 拜托....上面这一篇看一看好不好 #1Uo0hpr_我若是你,我会直接明讲,冤有头债有主,但是今天既然被牵扯到,包个红算是压压惊,清洁的部分该去找弄脏的照你文内叙述,我想那位地主应该是属于可以沟通的人该怎么做事,出社会这么久,你应该还算清楚
楼主: Maflada (魔法...消失了)   2020-05-24 22:29:00
抱歉,文内没有写的部分是,我叔叔也有拆门窗带走,但屋主找不到证据,她也有想赖在我身上的语言暗示,所以我也担心第二次调解会,屋主会再提高金额。故来版上询问,我如何停止继续被当替死鬼。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5-24 23:24:00
当替死鬼跟上法院选一个... 二择一应该不难怎么看你上法院都要赔偿更多...
作者: malemma (Voila~)   2020-05-25 07:00:00
你就是被你叔叔害到的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5-25 08:41:00
替死鬼?当初你已经拆了木门窗及铁窗带走,不是吗?《中华民国刑法》(下同)第354条损毁器物罪是告诉乃论之罪,调解处理还没什么问题。第320条第1项的窃盗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不以告诉权人之告诉为诉追要件。“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第1条前段),事后民事上之和解或赔偿,顶多作为犯罪态度良好等等,让检察官或法官有个轻判的理由。 我倒建议你,花钱找个律师或懂法律的人,调解内容好好写,和解金该付就付,把事情简单化。就法律成本而言,15,000元跟一个前科比,真的很少。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5-25 05:14:00
也许不恰当,但小偷归还物品后就不是小偷了吗?已经达成和解条件对方也签名同意,你要摆烂没差。也是为何大家一再告诫和解不要分期付款,常有摆烂案例。对方没防你摆烂,是对方活该相信你,该付学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25 05:46:00
付一付比较实际一点啦......想要这么爱开会吗???又不是几十万几百万......你爱听你叔叔的话,那你就帮你叔叔扛下清洁收尾工作还好
楼主: Maflada (魔法...消失了)   2020-05-25 05:51:00
回楼上的,我是误信长辈的话,但是也为自己的错误做出补偿、原物归位,您的回应不用那么酸吧...感谢各位的回应,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25 05:58:00
我这就算酸? 拜托....上面这一篇看一看好不好 #1Uo0hpr_我若是你,我会直接明讲,冤有头债有主,但是今天既然被牵扯到,包个红算是压压惊,清洁的部分该去找弄脏的照你文内叙述,我想那位地主应该是属于可以沟通的人该怎么做事,出社会这么久,你应该还算清楚
楼主: Maflada (魔法...消失了)   2020-05-25 06:29:00
抱歉,文内没有写的部分是,我叔叔也有拆门窗带走,但屋主找不到证据,她也有想赖在我身上的语言暗示,所以我也担心第二次调解会,屋主会再提高金额。故来版上询问,我如何停止继续被当替死鬼。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5-25 07:24:00
当替死鬼跟上法院选一个... 二择一应该不难怎么看你上法院都要赔偿更多...
作者: malemma (Voila~)   2020-05-25 15:00:00
你就是被你叔叔害到的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5-25 16:41:00
替死鬼?当初你已经拆了木门窗及铁窗带走,不是吗?《中华民国刑法》(下同)第354条损毁器物罪是告诉乃论之罪,调解处理还没什么问题。第320条第1项的窃盗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不以告诉权人之告诉为诉追要件。“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第1条前段),事后民事上之和解或赔偿,顶多作为犯罪态度良好等等,让检察官或法官有个轻判的理由。 我倒建议你,花钱找个律师或懂法律的人,调解内容好好写,和解金该付就付,把事情简单化。就法律成本而言,15,000元跟一个前科比,真的很少。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5-26 02:50:00
t大是法律版就事论事的楷模,大推,其他人回应就略过即可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5-25 18:50:00
t大是法律版就事论事的楷模,大推,其他人回应就略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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