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不好意思劳烦各位,想请问以下状况。
友人目前已经离婚一年多。
婚前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分别是三岁和一岁。
当初离婚除了个性上差异每日争吵外,
男方不务正业每日酗酒,外遇加上家暴,
才是主要的原因。
但男方家世较为强势,离婚后抚养权是归属男方家庭,可能也跟女方无法提出更有利的职业和收入有关。
细节可能需要再确认下当初的离婚协议。
男方家庭提供一套房供女方和小孩无偿居住。
但是可能就是因为这样吃定女方,
小孩两个都丢给女方扶养。
今年以来变本加厉,保母费,甚至较大男孩的幼稚园学费,生活相关费用,从有一搭没一搭变成完全不支付,几乎全部由女方处理。
男方更有恃无恐的仗着房子在他们家名下,时常无预警的直接到访,甚至邀约朋友来打麻将,男方的母亲也是会直接开门进入。
朋友在这种现实和精神的压力下不胜其扰,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想请问,在法律上,离婚后:
1. 可以在经由法律途径要求更改监护权,然后彻底远离男方,并请求男方支付扶养费吗?
2. 或是就干脆依照抚养权,将小孩移交给男方照顾,女方再依实际状况请求法院判决扶养费后支付给男方,彻底远离男方和男方家庭的欺扰?(女方一定是更心疼小孩,但是目前真的无力可回天..)
以上,若有不全或是智识不足的地方,请大家包含,更感谢任何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