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分两种方向:
认真揪心的方向,假公道真搞法检,纯浪费社会资源报心酸。
恶搞幽默的方向,假提问真逗人笑,但推文看起来你很认真。
所以我认定你是认真揪心,想讨公道,但不知道公道自在人心,比客兄难讨!
结果两条路。
你徒劳无功虚惊一场,搏君一笑,不会浪费社会资源,废人勋章成就解锁。
你师出有名白费力气,经验成长,稍微浪费社会资源,惹嫌勋章成就解锁。
后者,因为可能还要检察官呕心沥血写不起诉处分书,所以说惩罚傻傻分不清楚那句。
※ 引述《hades1206 (Sai)》之铭言:
: 请问 我是一位司机 昨日载客时
: 行车无违规行为 对对方无挑衅行为
: 就是单纯的回转 回转到一半时
: 车侧被用力砸了一颗水果 发出巨大声响
: 连车上乘客都被吓到
: 发出声响时有一台机车经过
: 我行车记录器没拍到砸的过程
: 有拍到此车经过 但车牌也不完整
没拍到案发现场与经过,何况还不是完整车牌,除非重大刑案……
提告或侦办只会事倍功半不说,杀鸡你不只想拿牛刀,还是雷射刀。
而且你杀的不是鸡,是幼仔……
除非你有车损或衍生事故,否则你的行为跟路上被鞭炮吓到要杀人全家有78分相似。
全家便利商店发言人:干!关我们屁事又要死一次?
: 当下有去警局报案
: 但是警察一直说我车无毁损
: 无法可告 顶多调监视器开罚单
你自己都说出本文本案重点:无法可告(搞)
: 心中觉得不甘心 想要给对方一个教训
杀……全家(喂)
: 因为当下的确是有吓到…心生畏惧
水果砸到车就能吓到心生畏惧而且想给对方教训……
早晚因此上社会板新闻搏版面,行车纠纷斗殴。
: 请问是否能提告加重侮辱及恐吓罪?
因为拿水果不是有杀伤力的砸车,所以算加重侮辱吗= =?
你的逻辑很难理解……
你真心觉得有人拿水果砸车对你是恐吓?
台湾有司机被水果恐吓<这应该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纪录
如果你很认真,我建议你有时间该上社区学校重建你的价值与法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