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大们
最近在门市遇到一位客户A在去年 9-10月预定12月到货的商品
单价大约300元, 我收订金100元
此客户留的是他朋友B的名字跟电话
12月到货后有发短信以及在脸书粉丝页联系
也有用电话跟此人连络上 (皆只有B的联系方式)
B当初回应我们会来取货, 不过迟迟没有来取
后来打电话给B就连络不上了 都没有人接电话
一直到此客户才来联系我们说要来取货
不过由于当初都联系不到人 所以此货品我们也在三月处理掉了
由于无法出货, 所以我们跟客户A说我们把订金全额退给他.
不过他不同意也不肯接受, 说依照法律我们是要陪两倍的金额.
我们实体门市一直都有营业以及网络门市的讯息也是都有在回应.
可是期间他也是一直到今天才开始联系我们.
请问我们退订金全额给他100元合法吗 还是要退两倍?
这实在是个小钱 但是对方一直咬着我们不主动联系 (实际状况是联系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