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缺乏相关法律素养
想请问有经验的大大,之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相关事宜
感谢各位
去年108/10/19
对方A 停放路边,跨双车道双黄线回转,有打方向灯,酒测0.08
(强制险,一开始还骗我没有保)(公司车)
INFINITI FX35
我方B 直行,有过超速限,酒测0 (强制险+第三人+超额+乘客)
MAZDA 6
CD为路边停放车辆,挡住视线,A车C车D车各相邻2辆车距
速限60,路干,微下坡,微右弯
A突然转出来我煞车直接采死,我的车ABS没有做动,轮胎直接锁死滑行
导致我车左前方撞到他车左后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fcx1EXI2XY
他的车还能开,我的车保杆水箱车体损坏不能开只能拖到修车厂
当下有请报警,不过当下没有发现受伤,安全气囊也都没有爆开
因为他有酒测有超过0,有做站立+画圆+直线测试
苗栗港前派出所承办该李员警说只有像台北市才会直接送公危【不能安全驾驶】
这个算被吃案?
回家洗澡发现膝盖瘀青,有撞到仪表下饰板,当天星期六骨科没看诊
隔天发现医院六日骨科都没看诊,109/10/20直接挂急诊拿验伤单【左膝淤伤】
瘀青一个多月未消,且走楼梯会不舒服
因车祸影响睡眠品质,会做恶梦并情绪低落,精神科看诊,多次看诊后诊断【忧郁症】
后续安排骨科检查,MRI诊断【十字韧带撕裂有积水】,建议关节镜手术
后来到长庚做【关节镜手术治疗】
(术后患部宜休养3个月,术后1个月左膝活动需保护,宜他人照护。
患部9个月内不适合做粗重工作及剧烈运动,宜于门诊持续追踪治疗。)
验伤后隔几天电话协调赔偿问题时,他语气透露出不愿赔偿
我就有提到我有去验伤,不赔偿会去提告过失伤害
第一次调解对方未到场,因为该李姓员警寄错地址
结果第二次调委出席时,他跑去开立脑震荡诊断说也要告我...表示没有过错不愿和解
他验伤日期就是我打电话协调的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