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五条

楼主: snaiko (帅哥 )   2020-04-10 18:09:17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五条
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筑物之正常使用及违反区分所有权人共同
利益之行为
这个意思是说,如果我把冷气室外机放在我家阳台内墙,管委会如果说这样看了不美观,
即使我是放在我阳台内部,也可以叫我拆掉?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04-10 23:13:00
所以管委会觉得不美观哪里有妨害建筑物之正常使用及违反区分所有权人共同利益?
楼主: snaiko (帅哥 )   2020-04-11 08:24:00
所以如果他们主张这样看上去影响整体大楼外观,会影响房价,且其他住户也同意,就可以要求我强制拆除?即使我是装在我自己的阳台内?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4-11 11:38:00
阳台不外推 不设置在外墙,管委会无权要求变更但如果区权会有通过一个固定统一的安装方式,一般为了整体美观与和谐,会配合为主,没必要为了差没多少的安装费用闹得不愉快
楼主: snaiko (帅哥 )   2020-04-11 13:31:00
现在的问题不是安装费,是建商预留冷气空间只能安装一台1对4的室外机,这表示,只这台室外机故障,全家都没冷气吹,因此才问说是否可以把另外一台室外机装在自己的阳台内,至少不用一台室外机坏掉全家都要热死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04-11 16:55:00
先看你们区权会有没有规定要统一怎么装啊 如果没有你装在自己的阳台里没人管得到你
楼主: snaiko (帅哥 )   2020-04-11 17:11:00
所以只要管委会有规定位置,即使放不下,我放到自家阳台也不允许了?
作者: tomshiou (( ̄︶ ̄))   2020-04-11 19:28:00
阳台是外墙吗?外墙才是共同持有
楼主: snaiko (帅哥 )   2020-04-11 19:35:00
不是喔,是我晒衣服的工作阳台但第五条又说专有部分也受规范,我的阳台不也是专有部分,所以一整个很疑惑。似乎就算放在我家里面,只要管委会投票通过,我就必须拆除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11 22:19:00
应该是说:没有明显清晰可见而且严重影响整体外观。除非你跟管委会结怨或主委总干事有人很祭拜……跟管委会关系紧张或怕事,可以放内墙较隐蔽处。安装前先打招呼询问,他们说没事录音存证。如果已经安装,而且露出大部分且很明显,就看运气人品大部分未必是管委会想强硬,而是有邻居投诉或被罚检举例如前面几篇,被投诉的新屋主,不爽就去检举你外墙。
作者: DaveLu (Dave)   2020-04-12 09:48:00
可以晒衣服的地方不能摆主机,这应该不是美不美观问题,这应该有其他问题
作者: tomshiou (( ̄︶ ̄))   2020-04-12 22:15:00
可以跟你讲啦 管委会也没法律效益 只能交给市政府裁罚要强制要上法院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04-13 00:28:00
只能说社区的管委会真的很麻烦 非法人团体却有一堆权限 碰到击败的真的很头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13 09:40:00
楼上,参加管委会主委选举就好啦,想要权力就这么简单
作者: aesdu (123)   2020-04-13 12:35:00
放阳台内,可以。 但钉自己墙上,不要钉在阳台地面上,避免造成楼下漏水。另外,不要违反消防安全、管线安全。第五条是指,比方在阳台堆放杂物厨余,滋生蟑螂、老鼠爬到别人家。又或者地面钉东西破坏防水层,造成楼下漏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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