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年前两日停红灯时静止状态被后方货车撞,驾驶人是某企业社合伙人
对方说是在捡东西所以没注意到红灯,肇事责任对方须负全责
2月份第一次调解因车子还未完修故申请延期
上个月底车子完修,费用约31万元,我即申请安排第二次调解
调解当日对方并未到场,经联系对方表示未接获第二次调解通知
没有通知书它就无法出席,我表示已经在2周前以line提醒
对方便开始口出恶言,说看怎么办都可以(完全黑人问号)
跟调解委员讨论后领取调解不成立书并准备提民事诉讼
想请教各位版友,公司车肇事应该连带控告公司吗? 优缺点是?
先感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