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前辈午安,
与先生育有一子,想请教以下问题,
事由:
先生外遇人妻A,其配偶B已提告侵害配偶权,但已经和解。
我欲在6个月内提告A侵害配偶权,目的不在理赔金。
先生与A知悉彼此有家庭与小孩
证据:
我与B皆无抓奸在床,仅有通讯纪录等足以佐证,
但先生有承认与A外遇情事。
B的律师寄出的起诉书完整内容。
先生的自白书电子档,但无签名。
先生与我的Line中明确承认与A外遇与性行为等。
费用:
1.想请问大约要先准备多少费用?
2.若只提告,后和解(在板桥),费用大约多少?
我觉得我是受害者,A也没有跟我道歉,
好像他们的外遇就船过水无痕,我不甘愿如此。
外遇中间过程先生对我与小孩常情绪不佳、言语暴力等
3.若律师出庭,是依次数再另外计费吗?
4.我可以先提告A,暂时不告老公吗?
之后会不会离婚,也还未定。
若离婚:
5.资产部份,我的保险要跟先生平分吗?
(自己有买投资型保单跟储蓄险)
6.我也有帮小孩投保,10万/年*10年,但目前只缴4年,
若要平分资产,可以先扣减后面的60万吗?
7.我的保险受益人已改为娘家人,
如果日后身故,支付时若尚未离婚,他应该会知道
他能透过法律要求特留分吗?
以上,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