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请问一下各位大大
最近有一件事情真的很困扰我
上网google也找不到资料
只能来询问一下各位大大的意见
我外公在今年1月份过世
他过世留有一块农地
外公有5个小孩15个孙子
农地目前打算给其中一个孙子(大舅的小孩)
所以其它的14个孙子就要办理抛弃继承
现在问题来了
舅妈我要身份证和印章
我告知我在法院的官网上看到应该不用身份证只需要户籍誊本
然后提出了一堆问题
我:“网站上写只需要户籍誊本”
舅妈:“因为是山林地 而且是租的 没有所以权状 所以做法不同”
我:“为什么不直接给舅舅再转赠给小孩”
舅妈:“因为之前有签约只能继承不能买卖或赠与“
我:“我自己去法院办抛弃继承”
舅妈:“你自己去法院没用 因为这块地很特殊“
总之 现在他们跟我要証件
但是 我非常的不想给
因为 一来是20几年来都没连络
二来是舅舅曾经有偷拿我妈印章盗领银行金额的记录
我真的很不想把印章和证件给他们
请问一下 山林地是否一定要给证件才能办呢?
有没有不给用证件 或我自己就可以去办抛弃继承的方法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