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现在的老旧公寓已经20几年了
2018年年初发现厨房有漏水迹象
原以为是大雨&房屋老旧所致
结果发现晴天也有漏水情形
后来不只是厨房漏水
与厨房邻接着的次卧室天花板上
也开始出现水痕及剥落现象
2018年5月有请抓漏师傅来家里看
师傅表示原因出在三楼
漏水对应位置应为三楼阳台
如果三楼不修好漏水
我们家重新粉刷也无意义
家人有找三楼住户询问
三楼一口咬定不是他们的问题
但我们仍持续向三楼反应
遇见一次提一次
期间由于三楼住户各种摆烂
家人有去找过里长
里长只是要我们直接走调解庭
家母不愿伤了邻居和气
并没有采纳建议
(虽然晚辈们很乐意走这步)
后来某次三楼不小心说溜嘴
表示最近没有泼水洗地应该不会漏
在确定三楼心知肚明只是装傻后
家母便要求三楼要自行修复
否则会直接请师傅来修
届时费用双方一人一半
三楼闻言立刻改口说会处理
在那之后观察到现在
虽然厨房没有继续漏水
但次卧室天花板已演变成壁癌
持续恶化中
预计今年夏天要重新装潢粉刷
但又怕修好后重演漏水事件
有与三楼确认过几次是否已修好
起初是得到肯定答案
后来又得到“最近洗地没泼水,都用擦的”
这样令人担心的答复
朋友提议装潢前双方先签切结书
保证装潢后若又因三楼导致漏水
所有费用一概由三楼承担
但姑且不论三楼愿不愿意签
个人认为这笔钱本来就该三楼出
签切结书不知道有没有帮助
想请问版上熟悉法律的大大们
现在该怎么做
才能确保今年夏天重新装潢后
不会再重演悲剧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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