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0-01-07 19:45:08换职半年后,都没领到奖金与保障月薪,发现中计了,以下两个部分:
1. 征才网站刊登保障13个月,但入职后签约竟然没有写"保障",
其中有一条:第90天贵我双方进行工作适任之评核,
未完成工作适任之评核不具领奖金与第13个月薪。
但我都没收到评核,最后去年却第13月薪与奖金都没领到,
询问下是要"延长试用期"所以不给。
2. 其中又有一条若有盈余工作无过失,过90天试用期,公司有盈余应年度评核制度
发放奖金与红利,但合约中却没有评核制度的制定。
1. 是否可以用广告不实来提告? 还能怎么处里? 不然资方永远试用就好了...
2. 假设真有盈余且不给奖金,但又找不到评核制度,该用什么法条能处里呢?
(看来已躲过劳基法29条?)
以上看起来不给都没犯法,但辛苦也都白费了...
真的奉劝不要到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