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样会违反著作权、肖像权吗?

楼主: aesdu (123)   2020-01-02 13:04:44
A 在 B 的FB个人公开贴文页面,截图(无改作)
一则 B 本人入镜的风景图文贴文(图为公开)。
A 再将截图贴在两人于FB公开社团的公开留言串中询问 B "这是哪里?"
至此,B 即说将备案提告,A 随即删除该截图。
以上会违反著作权的 重制、肖像、公开传输 吗?
能算是合理使用吗?
若 B 无论如何都想提告,赔偿金、罚金范围约是多少?(A B 皆为无知名度普通网民)
请各位大大赐教,谢谢。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20-01-02 21:41:00
使用者条款就有说了,“设为公开发布之照片影片,代表您允许所有人存取或使用该资料,并且将之与您产生联结。”,而且也没有进行丑化之类有损名誉的处理,因此我不觉得B上法庭能获赔偿。
楼主: aesdu (123)   2020-01-02 22:54:00
FB 内容政策是这样,有包含截图行为。以此案例而言,是否就可排除内文所说的 重制、肖像、公开传输。http://i.imgur.com/fE6t3ju.jpg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20-01-03 00:08:00
理论上是这样。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1-03 00:31:00
只要不是拿来修改当自己的、商业或广告行为,一般没事原本的定义只有商业行为才触法,上次脸书类似案例A把B的图拿来当宣传照,另一个案例是虾皮卖家。虾皮案例好像是在本板看到有人提问的。
楼主: aesdu (123)   2020-01-03 02:01:00
想说,问个地点就被告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1-03 02:15:00
提告是人民的权利 我只要爽的话也可以告蔡英文啊会不会赢再说嘛...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1-03 08:12:00
问路被告真的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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