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三个先决条件,才有后续法律责任的问题。
1,是不是大台北地区。
2,是不是公开场合,例如医院或安养中心。
3,是不是有与人结怨或苛扣看护,或附近有检举达人、正义魔人。
以上三个先决条件如果你都不符合,不需担心忧虑与讨论。
※ 引述《hahaha021225 (安安你好)》之铭言:
: 请问看护的照顾对象需要定期施打胰岛素及使用检测血糖机
: 1.能否由看护来进行上面两种行为?
: 因为施打胰岛素及检测血糖机都会使用到针头刺入皮肤再注入胰岛素及由血糖机测血糖
: (胰岛素是正规医院正常程序给的,血糖机则是为纪录以便于看诊时给予医生参考)
: 孤狗一下
: 这种行为好像被定义成侵入性医疗行为?
: 是不是看护此种不具医疗背景也非医疗职业的工作
: 不能够进行
: 否则是触法的?
血糖机有并不算,胰岛素的部分我不清楚。
血糖机主要是需要血液检测,并不是需要侵入你身体结构才能检测。
: 2.如果不进行上述两种行为,但由看护交予胰岛素针头及血糖检测针头给予照顾对象自
行
: 谢谢您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