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fb开玩笑说自己去红灯区违法吗

楼主: steven141412 (stevenhan)   2019-10-31 22:02:09
有个朋友开小帐号tag我说我跟他在某个红灯区
有Tag地点发文那种
他只是无聊开开玩笑
并没有真的去
他的文章内容没有说他去买春
只有打 舒服、被榨干了、服务优质、昨晚很累、假日就是要桑 去清子弹
#打卡送十分钟 这种暗示性言语
唯一比较危险的话像是他开玩笑说
希望韩国瑜当选总统后大学生去红灯区不用钱这种玩笑
我提醒他这样po文很危险
他已经删文了
不过他这样子算有触法吗?
在网络上说自己有去援交过算违法吗?
他没有诱惑别人跟他发生性交易
只是在文章内容说自己去红灯区、林森北声色场所
希望红灯区不用钱 他这样构成犯罪吗?
我朋友会不会收到传票呢
我之前有在下面留言反串真爽会不会有问题
提供一下当时的内文
EX:舒服 服务真棒 与某某某在-XXX红灯区
前天晚上太累 今日再战 与某某某在-XXX红灯区
假日一起来清枪 希望韩国瑜当选总统后大学生去红灯区免费 与某某某在-XXX红灯区
不休息了 赶高铁北上继续爽 与某某某在-林森北路声色场所
请问这样有触犯儿少法第29条或者其他法条吗?
作者: yesohya   2019-10-31 22:09:00
网络上吹牛不犯法在KTV和妹子玩吹牛才犯法
作者: currykukuo (调皮小航)   2019-10-31 22:20:00
当然没==
楼主: steven141412 (stevenhan)   2019-10-31 22:22:00
楼上c大 这样没有违反儿少法第29条吗?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0-31 23:17:00
20岁以上用那条就没用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10-31 23:45:00
台湾从事性交易不违法。违法的是在非专区性交易。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11-01 04:14:00
十几年前,警察会约谈你,现在不会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11-01 07:18:00
儿少法真的是恶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01 09:46:00
是啊,哪天变成自己跟你朋友的黑历史,你就好玩了你朋友还特别知道用小号....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11-01 11:20:00
按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9条规定“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电子讯号、电脑网络或其他媒体,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息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https://i.imgur.com/tF7kwdw.jpghttps://i.imgur.com/LAmZe5R.jpg到警局时把推文给警察看,客气的跟他说:你们就是双标仔…(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01 17:04:00
开玩笑可能不违法 但是因为这个玩笑带来的麻烦就...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11-02 17:44:00
不对啊已经没有儿童少年性交易条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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