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毒品管制条例为何不违背宪法保障之自由权?

楼主: ap926044 (法号失智)   2019-11-01 00:48:32
嗨各位大大
刚刚看到这个
https://i.imgur.com/W2899Jp.png
所以在想这个问题
也去翻了大法官解释544号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544
决议是不违宪
理由如下
施用毒品,或得视为自伤行为,然其影响施用者之中枢神经系统,导
致神智不清,产生心理上及生理上之依赖性,积习成瘾,禁断困难,
轻则个人沈沦、家庭破毁,失去正常生活及工作能力,成为家庭或社
会之负担;重则可能与其他犯罪行为相结合,滋生重大刑事案件,恶
化治安,严重损及公益。
鉴于烟毒对国计民生所造成之戕害,立法者自得采取必要手段,于抽
象危险阶段即以刑罚规范,对施用毒品者之人身自由为适当限制。
虽以所施用之毒品属烟毒或麻醉药品为其规范对象,未按行为人是否
业已成瘾为类型化之区分,就行为对法益危害之程度亦未尽顾及,但
究其目的,无非在运用刑罚之一般预防功能以吓阻毒品之施用,补偏
救弊,导正社会于颓废,与首揭意旨尚属相符,于宪法第八条、第二
十三条规定并无牴触。
但这个理由还是非常的主观不是吗?
或是说是一个非常万用的回答
并不是基于实际的研究,反而像是种鸦片战争创伤症候群的反应
而且在解释文中最后一段又很矛盾的承认
此法并未顾及个案之行为对法益危害之程度
也就是说实际上会出现不符比例原则的状况
(并未对社会法益造成实质危害)
但因为维护秩序以及达到吓阻
与立法意旨"尚属相符" 因此和宪
因此使用"毒品"不受宪法之保障
但同样符合条件的酒精 菸 却又受到自由权的保障
中间的界线到底怎么划分?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9-11-01 01:57:00
毒品比较贵 XD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11-01 05:52:00
我一直觉得毒品要公卖,要有核准才能买,然后交给警察机关贩售,既能增加国库收入,又能控管毒品人口,何乐不为。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1-01 08:48:00
这东西本来就有管制了 你以为吸毒的人会乖乖听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01 09:19:00
毒品贵是因为非法? 也是啦,但毒品造成的社会危害及代价才是毒品这么贵的原因之一有啊,在生产地毒品应该满便宜的,但是社会是怎样的情况呢生产毒的从不吸毒,单从这一点就知道有很大的问题那要不要修法,吸毒者判死刑,家产充公,九族流放边疆劳改然后贩毒者无罪那你看到时候毒品丢在地上,都没人敢碰啊。....贴钱送你吸,你都不会吸...你的谬误还真是超级多,是你前面提毒品价昂问题都跟你讲毒品泛滥所付出的 社会成本 这四个字你还在那边跳针??? 莫名其妙~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01 11:11:00
选举,连风化区都没有一个地方首长可以弄了,用软性毒品是不要票囉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11-01 13:26:00
彩券花了多久时间才让大家觉得是公益性博弈?软性毒品合法化在目前现况很难说服社会,毕竟对应的社会成本太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01 13:49:00
什么是正确很难说。希特勒在该代德国人也认为是正确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11-01 14:24:00
宪法23条可以看一下,在维持公共秩序和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这两关就过不去,台湾死刑存废与否也是两极化~不然,可以考虑一下开放软性毒品,但是限定使用者在某些特定室内地点使用,且在浓度未下降到一定程度前不得离开,且购买时要出具财力证明犯罪纪录等资料,那还会有人购买? 社会成本没有夸张吧,之所以不开放的重点之重,不是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01 15:20:00
当私利益摆在眼前时,很多人都忘记这个社会所付出的代价
作者: yesohya   2019-11-01 16:55:00
25亿觉得多是因为妳一起看 分给五万人每人也不过五万 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11-01 17:18:00
台湾已经是毒品很不泛滥而且治安相对很好的国家了。为什么要为了少数人找刺激来增加社会成本?跟同性恋喜欢不安全性行为得爱滋病后使用健保要求全民买单有何不同?要找刺激用软性娱乐用毒品就请出国去可以合法使用的国家。要找刺激请自负成本。不要因为没钱出国想低成本使用毒品就让别人买单。
作者: smile2359630 (TYW)   2019-11-02 19:44:00
我觉得某方面跟华人传统思想有关欸,医学研究表示大麻有医疗帮助,有些国家更是开放为娱乐性药物,至少我们现在这一代观念还是觉得大麻就是毒品,你如果跟大法官讲:“请参考其他国家除罪化理由”,说到底,还是传统观念约束了大家。我已经想好要叫什么理论了,叫“传统观点与医疗观点混合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02 22:30:00
台湾还有妨碍家庭罪哩~~~~~ 大法官不是脑袋死,好吗??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11-02 23:56:00
就跟枪砲弹药管制条例一样 国情不同
作者: hopecoming (hopecoming)   2019-11-03 00:10:00
可能管起来很麻烦所以干脆不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03 09:03:00
跟华人没啥关系。你去研究一下加州就知道,联邦也是很多在卡加州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19-11-03 21:33:00
现代社会把吸毒者弄成十恶不赦的样子,但仔细看看会被抓进法院的吸毒者,几乎都是社会底层阶级的人,他会吸毒往往是因为心理上需要一些安慰,结果我国的处罚是让他感受到更孤独的社会氛围,坚持一阵子之后受不了,他就会再次堕入深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11-04 17:56:00
菸酒危害大于安非他命?请问那篇研究?还是你故意忽略使用人数?100万人吸烟受到3点伤害。烟对社会造成300万点伤害。100人吸毒受到1000点伤害。所以毒品只有10万点伤害。吸毒好棒棒?所以我们应该提高吸毒人口。吸烟的人就会变少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06 07:49:00
听你在放屁,根本不知道联邦跟加州发生啥事想吸就坐飞机去加州,中华民国不管这个没钱坐飞机谈啥吸毒,难道要偷抢拐骗来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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