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民午安
今天一睡醒被老家的双亲告知收到一张传票
大致上内容是:我是诈欺案的 告诉人兼证人
须在mm/dd 到土城地检署报到
一头雾水下,打给书记官询问后,告知我有提告或报案
才想起半年前被诈骗后去报案避免更多人受害
问题来了上网看资料说:检察署的传票代表还在侦办中,所以是面对检察官
但书记告诉我有找到被告的特定人士,才会要我出庭 毕竟我是告诉人兼证人
当初报警时,警察说我汇款的帐户是虚拟帐号,可能很难侦办找到人,歹徒留下的电话也
不是自己的是其他被害者的
这样书记官说的特定人士,会不会其实就是其他受害者莫名收传票被告要出庭?
我工作的地方在很南部 要到土城开庭真的很累,光车资来回就快5000了,如果还是跟其
他被害者一起开庭我觉得没必要,更别说损失要跟他们拿了
呃这篇就只是想知道说有没有办法可以知道被告是谁,还是目前属于不公开侦查 所以我
一定得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