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在问板问过了
刚刚才发现有法律板,想说再问问及还有几个疑问想再请教@@
我老板AB要拆伙,也确定我9/1不再受雇于他们。
原公司确定是解散(不太确定名词,但确定不存在)
晚间与B老板的谈话中得知,A老板只打算给我1.5月薪水当资遣费。
google相关法规依我目前的年资(13年),是可以拿到6个月。
6个月变成1.5个月差距太大,想争取最少4-5个月。
但我目前还没跟A老板讨论。
想问板友是否有相关法规可让我拿到想要的金额?
若最差的情况下要走法律途径,该怎么做?
原公司不存在了,要检举或吉老板好像也没对象@@
没意外我应该晚点就会领到了。
现在是老板还在忙我还没跟他说。
但他似乎打算薪水+资遣费一起给。
若老板不愿意给齐,只肯给他原本说的1.5个月那我是否该现在领?
或是我只领月薪就好?资遣费走法律途径拿。
怕要签切结书之类的..
另外想请问平均薪资这点是怎么算的?
因为我是领薪水袋的,老板劳保报多少我不知道。
比方我这6个月都领3万,老板劳保报最低薪资。
那我的平均薪资是3万计算或是劳保的薪资为主?@@
可证明的薪水袋都有留着,没有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