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保险解约-伪造签名的罪责

楼主: ee820849 (天下无敌)   2019-08-29 12:32:21
有一个有关伪造文书的问题想请问大家,以下以当事人为第一人称叙述问题
问题描述=======================
8 年前我小妹借用我的一个银行帐户存钱,印章存摺交给她保管运用。
他也用我的名字向他当时任职的保险公司保了两张储蓄险 (保险费由他负担)。
上个月他在没有我签名、加上不知道哪儿弄来我的身分影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保
险解约。
小妹已经承认保单是她申请解约的,但她睁眼说瞎话地说是经过我同意及签名。
我已经有向保险公司申诉解约流程有瑕疵。
在对我小妹的部份,在我没有实质金钱损失的情况下,
我可以控告她伪造文书或其他刑事罪责吗 ?
或者,保险公司可以控告他伪造文书或其他刑事罪责吗?
问题背景描述===================
我小妹6 年前开始计画要离婚,所以想把他的钱藏起来,就借用我一个银行帐户存钱,
并用我的名字向他当时任职的保险公司保了两张储蓄险。
基本上银行帐户存摺印章及储蓄险的钱都由小妹运用及负担。
我爸爸在四月底前因车祸过世,留下的农地公告现值合计约一千万 (云林古坑)。
在处理丧事期间,小妹想解约储蓄险把钱拿回去,要我签名。
但我意识到她似乎对家产分配有不同意见,所以我就推说等家产土地都处理完我再签。
后来经过几次讨论,小妹主张他有权利取得四分之一,
但弟弟与其他两个姐姐主张应全归给弟弟(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毕竟弟弟从开始工作后就一直有拿钱回家,家里的开销家具电器也多是由他负责购买。
而小妹很早就嫁出去,家里的开销当然他都没有负担过,
倒是每次回家当女儿贼当得很称职。
所以家产就先搁著没处理。我小妹的两张储蓄险保单我也就一直没签名解约。
在这几个月,小妹三不五时就要求我签名解约那两张保单,
我还是那句话,家产土地都处理完,不管结果如何,我一定会签。
但在上个月底,银行通知我有83万的从我的帐户转出,
我才得知那两张保险被解约,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签名,
原来是我小妹冒用我的签名,及不知道哪儿来弄来我的身分证影本,
以邮寄方式寄给保险公司的台南办事处申请解约并解约成功,钱在入帐后不到两个小时就
被他转走。
因为小妹曾经在该保险公司办事处当过业务,两张保单也是挂给他的业务主管负责。
甚至我也知道我小妹跟该业务主管过从甚密。
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是:
小妹:保险解约有取得你的同意,签名也是你签的 (睁眼说瞎话!!)
保单业务:我不知道保险被解约,我没经手,保户可以透过邮寄方式申请解约,不用透过
业务
台南办事处处理解约行政人员:有电话与你(应该是我小妹)对过个资,保险金也是退到你
本人帐户,过程符合公司规定程序。
针对保险解约的部分,我们已向保险公司申诉并调查中,
保险金的部份我不会要,毕竟本来就不是我的钱,
但对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竟就被解约,
我强烈怀疑,负责解约的办事处有人跟我小妹内神通外鬼来达成这整个解约流程。
所以我要求保险公司一定要找一个人出来负责,不然我会继续上诉到金管会。
因为这件事,加上这几个月期间,
小妹对于爸爸留下来的农地地上物收成分配所主张的权利很不合理。
我和其他两位弟弟妹妹决定上法院申请裁判分割家产,打算跟小妹断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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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3su   2019-08-29 13:43:00
烦请找家事律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29 13:53:00
以储蓄险的情况,法官照你陈述的,应该不会判什么你主张后面的部分,那你又怎样解释前面的部分???以前同意她做,现在不同意他做??保费是她缴的,那你事后这样这主张...要侵占她的钱?你还是专心处理遗产部分吧,但就法律面来讲,她主张没问题要去怪令尊在世时没有做好财务规划他那两笔储蓄险,本来就跟现在遗产无任何关联性,不是吗?反倒是你打算用这个箝制她的合法继承权利欧....那至于有无奉养父母,承欢膝下,那就个人意愿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29 14:03:00
如果是借名登记,你也都授权给她,我是觉得不要把遗产纠纷扯到这件事情。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29 14:04:00
保险是妳妹的钱…妳开心要告就告囉
作者: yesohya   2019-08-29 15:41:00
姐弟对遗产的主张不合法我比较想知道 手段合法目的非法的恐吓取财会不会成立
楼主: ee820849 (天下无敌)   2019-08-29 17:03:00
感谢以上各位大大的指教。是的,遗产跟保险两件事扯在一起,的确是有可议之处。当事人四个姐弟都知道法律上是挡不住小妹要分家产,只是小妹提出分家产的提案是超过他该拿的四分之一,又不愿出来跟其他三兄姐协调其他方案,大家就一直僵持着没有结论。当事人也早就料到会有这种结果,所以才故意不签名,想逼他一定要出面把事情解决。当事人没有想要拿保险金,真要拿也早就拿了。事已至此,当事人与其他两位姐弟已决定走裁判分割。当事人现在就是不爽小妹伪造签名,甚至睁眼说瞎话,说有得到当事人同意并说是当事人亲自签名,而且当事人也不解为何小妹可以拿到当事人的身分证影本?看了以上各位大大的回复,所以就保险解约的部份,小妹伪造大姐签名及文件,是否因为借名登记的关系,就没有伪造文书或其他刑责 ?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29 17:17:00
所以,谁的法益有因此而遭受损害?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29 17:27:00
请以两件事处理
楼主: ee820849 (天下无敌)   2019-08-29 17:27:00
回楼上t 大:没有。只有当事人心里不舒服QQ.....回楼上H 大:谢谢指教.是的,保险/家产之后会分开处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29 18:27:00
因为伪造文书成案。要满足:变造公文书,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所以如果没人受损害不易成立。
楼主: ee820849 (天下无敌)   2019-08-29 18:44:00
当事人感谢H大的热心回复,看来这口气只能含着泪咽下去.
作者: yesohya   2019-08-29 19:21:00
想逼人失败还好意思说含泪 XDDDDD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19-08-29 21:50:00
补充一下,刑法伪造文书的足生损害,实务见解是只要有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之危险的可能即可成立,并非以确有损害事实之发生为构成要件
楼主: ee820849 (天下无敌)   2019-08-30 20:48:00
谢谢jim大的提醒,我会转告给当事人参考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8-30 20:56:00
三女一男,两女放弃,也只能放弃改为一女一男共同均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0 20:57:00
真要提告的话,建议先去翻翻最近几年出版的刑法教科书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8-30 20:57:00
如果两女有心可以讨论先继承后将继承部分赠与该男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0 20:58:00
(刑法分则)第十五章伪造文书印文罪。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8-30 20:58:00
现在弄成大家都想抓小辫子来报复该女(自家姊妹),好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0 20:59:00
我个人是认为就税法来说,尤其是房地合一税,最好是给小妹一笔钱,其他继承人取得不动产。其他继承人不要抛弃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协议书上表明不取得财产,以金钱方式补偿也行的。连金钱补偿都不想要的话,也行。走裁判分割这条路未必是比较好的,虽然可以先调解看看。
楼主: ee820849 (天下无敌)   2019-08-31 00:28:00
以下是以当事人第一人称回复:感谢sindy & tao 大的回复,我们会再研究一下遗产处理方式。保险解约瑕疵就先等保险公司内部调查结果出炉再说,这两件事不会再扯在一起。是的,我与另两位弟妹的确是很想弄小妹。其实一开始谈家产,大家都知道土地共同持有,很容易会让之后后代的处理有纠纷.虽然有点不切员际,但我们还是希望农地能由我们家后代一直传承下去。我们一开始也有谈到现金这选项,但小妹说他不要现金,只要土地,反而吐槽我们说我们都把他想成很爱钱的人。而她开出来遗产处分条件是要把唯一块临路的农地要过户给他,,娘家房子他要能自由进出,而且,其他土他要设定成没有他的同意不得买卖因为他怕弟弟守不住祖产。他有权利监督弟弟。要是弟弟之后有小孩 (弟弟未婚)他一定会把土地过户还给他(WTF!?)。这条件实在太不公平,所以遗产处分我们就一直僵持着。我爸过世的突然,农地上的地上物因为我们四个姐弟都不在云林 (在台中台南),所以一开始就说好农地给叔叔顾,后续收成有与叔叔谈好怎么分配 (LINE 群组都有会议记录)。但小妹却每两三个礼拜就回去采收本来该属于叔叔的收成。我们劝他说叔叔出钱出力,这样回去割稻尾很不好,而且,他来回云林的过路费跟油钱根本就不划算。而他的理由是:土地是我们家的,为何我回去采收要被当贼似的?后来,跟叔叔谈好,就留一块刚植好凤梨苗的地给他自己顾,果不期然,3 个月之后,同时植苗的农地,叔叔顾的头好壮壮,留给他的那块,草都已经高到看不到原本凤梨苗了。以上是能具体讲出来的关于小妹的事实,其他比较个人主观的评论就不再写了,再综合前面讲的解约保险事件,我和其他两位弟妹认为,花笔钱走法院才能与他分割个干净,不然我们受不了他那种几乎是"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我们的"的态度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1 02:17:00
有4分之3的所有权,可以解决共有物之管理问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31 02:18:00
遗产的土地部分可以公同共有慢慢处理,先办继承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1 02:18:00
农地只要农地农用,不会有房地合一税的问题。如果大多数不动产是农地的话,应该还好。建议找精通不动产的律师咨询。 只是我也要讲一件事情:你在保险这样子弄她,也导致她在不动产这部分来报复。真的要处理的话,应该办到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就好了,然后用土地法第34条之1第1项处分掉。但前提是要有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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