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有关伪造文书的问题想请问大家,以下以当事人为第一人称叙述问题
问题描述=======================
8 年前我小妹借用我的一个银行帐户存钱,印章存摺交给她保管运用。
他也用我的名字向他当时任职的保险公司保了两张储蓄险 (保险费由他负担)。
上个月他在没有我签名、加上不知道哪儿弄来我的身分影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保
险解约。
小妹已经承认保单是她申请解约的,但她睁眼说瞎话地说是经过我同意及签名。
我已经有向保险公司申诉解约流程有瑕疵。
在对我小妹的部份,在我没有实质金钱损失的情况下,
我可以控告她伪造文书或其他刑事罪责吗 ?
或者,保险公司可以控告他伪造文书或其他刑事罪责吗?
问题背景描述===================
我小妹6 年前开始计画要离婚,所以想把他的钱藏起来,就借用我一个银行帐户存钱,
并用我的名字向他当时任职的保险公司保了两张储蓄险。
基本上银行帐户存摺印章及储蓄险的钱都由小妹运用及负担。
我爸爸在四月底前因车祸过世,留下的农地公告现值合计约一千万 (云林古坑)。
在处理丧事期间,小妹想解约储蓄险把钱拿回去,要我签名。
但我意识到她似乎对家产分配有不同意见,所以我就推说等家产土地都处理完我再签。
后来经过几次讨论,小妹主张他有权利取得四分之一,
但弟弟与其他两个姐姐主张应全归给弟弟(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毕竟弟弟从开始工作后就一直有拿钱回家,家里的开销家具电器也多是由他负责购买。
而小妹很早就嫁出去,家里的开销当然他都没有负担过,
倒是每次回家当女儿贼当得很称职。
所以家产就先搁著没处理。我小妹的两张储蓄险保单我也就一直没签名解约。
在这几个月,小妹三不五时就要求我签名解约那两张保单,
我还是那句话,家产土地都处理完,不管结果如何,我一定会签。
但在上个月底,银行通知我有83万的从我的帐户转出,
我才得知那两张保险被解约,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签名,
原来是我小妹冒用我的签名,及不知道哪儿来弄来我的身分证影本,
以邮寄方式寄给保险公司的台南办事处申请解约并解约成功,钱在入帐后不到两个小时就
被他转走。
因为小妹曾经在该保险公司办事处当过业务,两张保单也是挂给他的业务主管负责。
甚至我也知道我小妹跟该业务主管过从甚密。
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是:
小妹:保险解约有取得你的同意,签名也是你签的 (睁眼说瞎话!!)
保单业务:我不知道保险被解约,我没经手,保户可以透过邮寄方式申请解约,不用透过
业务
台南办事处处理解约行政人员:有电话与你(应该是我小妹)对过个资,保险金也是退到你
本人帐户,过程符合公司规定程序。
针对保险解约的部分,我们已向保险公司申诉并调查中,
保险金的部份我不会要,毕竟本来就不是我的钱,
但对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竟就被解约,
我强烈怀疑,负责解约的办事处有人跟我小妹内神通外鬼来达成这整个解约流程。
所以我要求保险公司一定要找一个人出来负责,不然我会继续上诉到金管会。
因为这件事,加上这几个月期间,
小妹对于爸爸留下来的农地地上物收成分配所主张的权利很不合理。
我和其他两位弟弟妹妹决定上法院申请裁判分割家产,打算跟小妹断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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