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近期刚好某位长辈过世,碰些到继承的问题需要厘清,想请各位
版友协助提供意见,该长辈是一名妈妈,过世时配偶仍在,底下有2个小孩,我粗浅的
上网查了一下资讯,配偶有所谓的"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可先按婚后财产的差额
分走一半后,剩下的部分才是所谓的遗产,再由法定定继承人(夫及2个小孩)平均分摊。
以上若有误,请指正,谢谢。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该长辈底下有2笔房产,目前共识是希望给2个小孩各一笔房产,
那么爸爸(夫)要如何执行放弃这件事情,才能达到上述目的,实际上该长辈名下除了房
产还有些现金,并非意图要逃税之类的,只是希望能完成长辈的遗愿,走得太仓促,没
有立什么遗嘱,除了提供意见之外,可以的话是否能建议可咨询相关法令的机构或是
建议某家法律事务所也可以,因为最终还是需要当面或者是电话了解一下细节或需要
办理的程序及文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