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政府篡位夺取了人民为国家统治者的地位

楼主: Mrguo (guo)   2019-08-27 17:03:08
文章再酌做部分修改
政府篡位夺取了人民为国家统治者的地位及权力,人民成了政府率性宰割的俎上肉
中华民国宪法前言明示“宪法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制定”,孙中山先生遗
教中
1.“民权初步序”载【何为民国?美国总统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
所享。”此之谓民国也…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
2.三民主义文言本载【而今之行政首长、凡百官吏与及政客、议员者,皆即此四万万人民
之‘臣仆’也】
3.民权主义提到【可见从前的政权,完全在皇帝掌握之中(统治权亦称政权、主权)。那
么人民成了一个什么东西呢?中国自革命以后,成立民权政体,凡事都是应该由人民作主
的;所以现在的政治,又可以叫做民主政治。换句话说,在共和政体之下,就是用人民来
做‘皇帝’】
4.民生主义提到【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
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
宪法第1条载“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施行宪法,民主
即“人民晋身为皇帝、国家主人、统治者”,民国由全国人民一起拥有、治理及共享。政
府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机关的统称,政府官员系由国人给付薪酬、
须忠于人民为国人服务之臣仆。未来两岸合一也必须如此;不如此,人民将永远是政府率
性宰割的俎上肉。
民权主义提到的权能区分(权与能分开),讲的是“人民有权(政权),政府有能”,意
思是“人民是统治者行使政权;政府是臣仆,行使统治者赋与的治权(总统权、行政权、
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政府官员要由忠于人民有能力的人担任、才能正确
行使治权、为人民服务(现在还做不到,种瓜得瓜,人民只能自尝苦果)”。
政权分为国家政权及地方政权两部分:1.国家政权:以前的皇宫是皇帝行使权力的地方,
宪法第25条规范的国大(国民大会)就是皇宫,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地方,为国家最高
权力机关;因为人民不可能聚集起来行使政权,才由宪法第26条规范国代(国民大会代表
)臣仆扮演钦差、传令兵角色,负责蒐集汇总人民意见、代表人民表达出来;多数人民的
意见就是人民的决定、决议,就是国家政权的实现,就是圣旨。2.地方政权:地方人民比
照国家政权行使地方政权(宪法第112、118、122、128条),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地方
的皇宫,为地方人民行使地方政权的地方,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臣仆扮演钦差、传令兵角色,负责蒐集汇总地方人民意见、代表地方人民表达出来;多数
地方人民的意见就是地方人民的决定、决议,就是地方政权的实现,就是地方的圣旨。这
就是权能区分行使政权之含意,也就是民权主义所提到全民政治的具体实现—由全国人民
分别治理全国及地方,是宪法的核心。
以前蒋中正、蒋经国担任总统臣仆,面对大陆军事攻台严重威胁,操心国家生死存亡问题
,无心研究宪法民主真意,造成政府专政,国大一直为国代所把持,两蒋确有失职;李登
辉、陈水扁担任总统臣仆,继续与国代等人勾结,伪称国代臣仆可行使国家政权,并乘机
废除国大,不让人民行使国家政权及地方政权;马英九、蔡英文担任总统臣仆,继续给人
民洗脑,欺骗人民,要大家唯臣仆之令是从,继续不让人民行使国家政权及地方政权;致
人民从来没有以统治者身份,依宪法规范行使国家政权、地方政权以及连带之管理臣仆,
反而一直被臣仆欺压。
宪法第27条记载统治者行使国家政权4个项目(选举总统副总统、罢免总统副总统、修改
宪法、复决立法院所提之宪法修正案),其中之修改宪法,即指人民统治者才有权修改宪
法。国代臣仆只不过是人民的钦差、传令兵,属政府中行政臣仆一员,行使治权中属钦差
传令兵专用的行政权,自无权替代人民行使政权修改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其实是李登辉、
陈水扁操弄国代傀儡,基于彼等私利制作、欺愚国人、假传圣旨的伪文,自不具效力;政
府予以奉行至今,不过是臣仆们众口铄金术的呈现,争权夺利、浪费公帑亦极其严重,危
害至今且仍在持续中。
7月22日网络上有篇文章“【爱国教授申冤记1】教授本想到花莲享受退休生活 却卷入冤
案蹲苦牢”,镜周刊、雅虎奇摩、发达网都有报导,是说北科大副教授王隆昌陈述被冤枉
坐牢退休金也没了,这个案子以前也有被报导过,给我的感觉明显是一件一、二、三审法
官集体众口铄金认定收贿,大法官包庇不受理解释的案子;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碰到这种
事,该怎么处理?这只是众多政府玩法弄权其中的一例;政府夺取人民政权后权力分赃,
每一个政府官员各玩各的法,互不干扰,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依据宪法,人民为皇
帝、国家主人、统治者,任何人本可以透过国代在国大提出质疑,总统臣仆、司法院臣仆
有义务查明处置,必要时大家可以决议做出处分,这是宪法规范行使政权的基本功能之一
。宪法规定只有总统臣仆于就职时宣誓,就是将总统臣仆定位为臣仆之首,要对我们负责
。总统臣仆有责任将其他臣仆管理好、要善尽职责;所有各级首长对所属都负有导正行为
之责。因为包含总统臣仆在内,所有臣仆都不遵守宪法,严重失职,才会积非成是;在人
民没有夺回国大之前,任何人遭受政府迫害,都只能认命自吞苦果。
(民国)82~83年时,我曾经要求将政权还给人民,对我的要求,国代、行政院、行政法
院、司法院臣仆均拒绝(详见下述网页文,希望大家能看到我的用心、努力与见识),斯
时政府图私害民真面目即已呈现。
我于106年检附“两岸存在问题的解决之道”一文行文总统府等十余单位,对宪法内涵、
政府严重玩法弄权及两岸关系均有详细说明(
https://www.ptt.cc/bbs/LAW/M.1559089594.A.568.html);除了上述民主问题外,政府
亦存在司法沉疴、立法之乱、行政弄权、监察之惰、考试之懦、总统之怠等问题,这些人
利欲薰心,已无是非羞耻之心,这是民国的大问题—政府弄权,臣仆不忠于人民、不善尽
职责。只有我,应该也没有其他人,有能力大幅改善这些问题,还有两岸问题。劣质臣仆
基于私利,已将“中华民国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改装成“中华官国为官有官治
官享之官主共和国”迄今,整个政府集体叛乱,背叛民有民治民享民主,触犯内乱等刑责
,至今没看到这些臣仆有丝毫改正之意,仍无意将政权还给我们大家;政府不可信,大家
应引以为鉴。
一些政治人物主张的政党政治,以国民党、民进党为例,只知道权力分赃、争权夺利;致
宪法从36年开始施行,宪法规范最基本的民有民治民享民主,至今仍不得实行;所谓的政
党政治,其实就是乱党政治、政党乱国政治。政府一直为劣质政客、劣质政党所把持,人
民不知觉醒,将继续恶性循环下去;欠缺宪法规范的民有民治民享民主思想,谁也救不了
充斥劣质政客之我们的国家。
我的诉求有2个:1.将“中华官国为官有官治官享之官主共和国”回复为“中华民国为民
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也就是实现民有民治民享民主。2.大幅改善政府司法沉疴、
立法之乱、行政弄权、监察之惰、考试之懦、总统之怠等问题。为了我们自己及后世子孙
的福祉,当务之急,应先依宪法规定恢复建立国民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使国人能够
行使国家政权及地方政权。
请大家帮助我,需要大家出钱出力,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将国家导入正轨,谢谢您的付出
及参与。我是王果雄,电话:(02)29486851,住新北市中和区华新街143巷2号5楼,
e-mail:[email protected],109年总统、副总统拟参选人王果雄政治献金专户:邮局
代号700,中和兴南邮局帐号03119220072176,谢谢!
(欢迎转载、引用、分享)
再次谢谢大家来发表意见,关于8/25~26 bassmaster、skypilot、 JustSad、amosvalen
、v3su大家的意见
关于bassmaster提到“你可以用编辑的,不是手动置底”:
把文章整个po出来,呈现我的完整理念,尤其对新来的朋友,可以知道我在说什么,觉得
这样也蛮好的。
关于JustSad提到“你是不是故意这次没提到,下一篇才打算打不再一一回复!”:
我是觉得有需要回就回,不回也没关系的就多半不回,“不再一一回复”也不是针对特定
的人,而是因为“其他意见不回也没关系就不再一一回复”。
关于amosvalen提到“自己看一下政治献金法第10条,帐户是要报准的,不是拿一个自己
的帐户就可以募,26条有罚则,自己小心”:
谢谢amosvalen关心,我都是依政治献金法规定办理。
其余意见,不再一一回复,再次谢谢大家。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27 17:32:00
有回不再一一回复手动置底我就推!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8-27 17:33:00
笑死。反正你这行为很明显是要趁著板主不在时搞鬼,“让新来的朋友看到完整文章”也直接说白自己的确是在手动置底了,准备跟你的帐号说再见吧。不知道有没有办法退文*16 呵呵呵
作者: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9-08-29 10:58:00
核准公文贴出来吧,都拟参选人了,本人以国民大会的待选人命你即刻提供,不得有违误拟参选人就这样叫不动,选上叫的动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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