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强制执行的疑问

楼主: bakayalo (化物语最后应该妖怪大战 )   2019-08-29 08:16:38
现行法规规定可以扣薪至最低生活费1.2倍
假设薪水4万,被扣到剩1.5万
然后过几天又有扣存款的命令到达,债务人户头的1.5万之前生活开支花了3千剩1.2万
这时候邮局依法院命令把1.2万扣起来给债权人
请问债务人那边可以透过法院把这笔1.2万的钱讨回去吗?
作者: v3su   2019-08-29 13:45:00
无法,您只可以异议执行债权可否依执行完毕顺序扣薪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8-29 14:11:00
钱给债权人了吗?如果还没让债权人收取 应该还有救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8-29 15:54:00
如果能举证那是薪资帐户 然后那笔钱不是之前存下来的而是现在的最低生活费的话就有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29 16:28:00
声明异议,举证楼上说的
作者: v3su   2019-08-29 16:36:00
原PO,我建议您直接去电执行官的书记官,看已扣除之金额可否声请退款。不管是否已扣除超过最低生活费,是否可以退款您直接找您的执行官书记官,其他废话不用看太多,直接打去问,只需几分钟更字,是否可以退款,您直接找书记官问
作者: ultratimes   2019-08-30 10:57:00
欠钱就该全扣压,没生活费你家的事,不关法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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