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关于板规的建议

楼主: uhottle (黑大)   2019-07-24 20:54:08
jim23027: 唉...都过了那么久了,你还是没发现自己的问题在哪里( 07/23 22:04
→ jim23027: 叹) 07/23 22:04
→ malemma: 当时可不只他好吗......07/23 22:05
推 q135q135: 来询问者确实少有态度不好的 不过某个来乱的就是少数态07/24 20:01
→ q135q135: 度的询问者其中之一07/24 20:01
→ q135q135: 赞同kk大的看法 某人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
如果觉得发言者有那里让各位不爽,
不如明说如何?
如有必要,做成简要的“发言前提醒”
就请板主在发表文章前直接显示。
如果不是恶意攻击,言之成理,又可以让各位感觉舒服愿意回应,
想必发言者都会愿意配合,毕竟都是想讨论,不是来吵架的。
1.行政(版主)、立法(人民)、司法(小组长)三权分立。
2,重要的板规限制应经由人民同意。其余无关重大限制的事情可由板主决定及设定规范。
3.设定规范请考量比例原则:
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
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的之达成。
二、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
^^^^^^^^^^^^^^^^^^^^^^^^^^
三、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就这样囉
: : 个人建议:
: : 版主应为板规之执行者,而非板规之制定者。
: : 板规应经由板友提案后,投票通过成立,版主不得恣意删改增添之。
: : 理由:
: : PTT使用学术网络,有国家资源公共场域之性质,批踢踢板面不是可以无限开,
: : LAW板只有一个。基于平等和公平,应尽量让每一个人都能合理使用,尤其基于宪法
: : 保障之言论自由,使用者之自由应尽量给予保护。
: : 使用者未造成他人权益及自由受损时,应尽量不予法律所无之限制。
: : 若有各种限制,应基于版面使用者、管理者,基于让板达到最大公益的目标下,
: : 合意为之。而不是板主选上后,板主随即权力无限大而可以任意而为,
: : 甚至将板主的恣意视为是板上的自治。
: :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7-25 14:05:00
可惜嘘拿掉了+1 某些发问态度差且欠缺自省能力的人 明讲也是没用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5 08:54:00
不差几天了。慢慢来。事情终于快告一段落了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9-07-25 02:26:00
我有问小组长,回复是要等前板主案都处理完才会跑新板主流程。
作者: v3su   2019-07-25 00:20:00
申诉应该不存在,因为争议帐号已被砍除。您可以先请小组长申请恢复您的退文#1T8qXHAe (ID_Multi)这篇他的回复值得一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4 23:05:00
应该会以这个为依据处理先前的申诉。之后投票吧
作者: v3su   2019-07-24 23:01:00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4 22:56:00
今天showeig跟jaj12377被多重帐号部砍除了
作者: hidog (.....)   2019-07-24 21:23:00
你以为板主这么好当吗...另外目前申请板主的怎么都还没通过 自己也有考虑去申请了
作者: yesohya   2019-07-24 21:05:00
可惜嘘拿掉了 妳是来讨论的? 你发表了啥法学见解?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8-07-24 20:01:00
来询问者确实少有态度不好的 不过某个来乱的就是少数态度的询问者其中之一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18-07-23 22:04:00
叹)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7-23 22:05:00
当时可不只他好吗......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7-26 13:42:00
某人被嘘就玻璃心把嘘文功能关掉了^碎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7-26 15:36:00
有些伸手牌白目言论真的很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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