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9月在三和路二段及安庆街口 我方是三和路绿灯直行车辆 往台北桥方向
对方从安庆街出来逆向并闯红灯且行驶在行人穿越道(是明确事实),造成我方刹车不及撞上
我方申请调解对方不来 直接开告才出现 还不要脸的告我
上侦查庭被检座指正观念还借口一堆说我不知道不能过阿的三宝发言
甚至大言不惭的说自己犯错就会负责什么的屁话 原本是要申请车鉴会报告要三千元
还装可怜说单亲没钱 结果变成要第二次调解 我认真觉得我人真好给他第二次调解的机会
第二次调解因为对方有保第三人责任险 所以对方保险公司有跟着来
一开口就是想指责我方就算对方逆向也不能撞上去 当场就想给他上一堂道路安全条例课程
开口就问我方要多少钱也没说他要多少
我认真觉得我人真的太好 很重要 要讲三遍!!! 只跟他要修车费用才1万6多!!!!!
还在那边跟我卢小小要7:3分 连调解委员也看不下去说对方这样没诚意压到8:2
我想了一下下觉得算了不想再拖下去 要开口答应的时候 就是这个MOMENT!!!!!
拿出一堆不知道哪里来的单据说要医疗赔偿跟营业损失 而且根本没整理过!!!
我当场直接说没有人要调解了金额还不做确定的 回一堆屁话说什么我还在看医生杀小的
从地检署的时候就看到好手好脚能跑能跳有脸扯这个 还跟调解委员说 委员你也明白
我是高收入 开火锅店 不能工作有损失杀小的
阿不是在地检署装可怜说单亲很可怜没钱吗? 委员也是直接看不下去了说没人这样的啦
第一次看到有人这样调解的 先问对方要多少钱等要确定了才说自己要多少赔偿
根本就是不想付钱还想狮子大开口 从头到尾都没认为自己有错
搞到现在案件要送回地检署 等等就要第二次侦查庭了
对于这种人是不是应该赔偿金直接拉高20万 不要给她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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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及补充一些问题
昨天第二次侦查庭基本上就是我方直接申请车鉴会报告,3000我直接出了
反正我一定会要回来,双方都有受伤 对方受伤哪也没说
昨天还在地院跟检座那边装可怜说什么才去开完眼睛手术 到底关眼睛屁事
最好笑的是我认为在说谎兼装可怜,在我跟检座说完我只要一万多的车损费用时
她居然把在调委会上她要求的赔偿责任推到保险员,说保险员建议她求偿
明明就是她贪婪不想赔钱,
因为在调委会后,原本会有第二次调解,我直接讲明开出车损费用要全数赔给我,
她要求的赔偿除了强制险可以给付外的费用我全部不出,后来接到的电话是保险员打的
保险员指出我要求的车损可以全部赔偿,但是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这她根本没跟检座说
调委会露出本性,在地检署又装一个样子 奥斯卡影后阿 检座也说了才一万多还不赔
果然有怎样的客户就会有怎样的服务 互踢皮球阿
反正进法院后 赔偿金额我一定会开高
PS1 那真的是产险公司的人 第一次我觉得理赔这么不会做事的 小弟我对产险业略懂略懂
问过专业车赔跟人脉关切后 这理赔态度超大转变 哈哈
PS2 请问要做刑附民的求偿是要等到收到法院传票后,上法院时再提出吗?
还是哪个时间点可以提出???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