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9/06/25 晚间18:40-17:30左右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骑机车,大腿一条线的擦伤
我方:开车,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1.未报警,因为当下询问要不要报警,对方开始把车抬起来,就跟他一起抬了,忽略这
件事。
2. 未作笔录
3. 有破坏,对方抬车起来,我的车在医院门口,当下太心急怕后面来车,只好把车开上
去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未知,未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事情发生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为普通的柏油路,我往前方是医院,是一个上坡
。
当天下雨,我往前驶,在前进到医院的入口时,对方机车从右侧撞上,我的车右前轮爆胎
,门把的地方翘起来(已修毕)
对方机车倒地,前版掉落。(已修毕)
事后我下车查看,帮对方抬起机车,想要报警但是对方跟我商讨机车的情况,再加上我发
现我的车卡在路中央,所以先驶上医院,怕影响救护车,对方也跟着上来,后来我们决定
去车行看情况。
车行就在刚刚的坡旁,我跟他一起去看,对方想要先看医生,所以我在车行等待,过程中
去领钱,有知会车行老板会再回来。
领完钱在车行等待,对方过来互留电话后,车行表示维修400元小姐愿意付,问对方要不
要换,对方表示不需要,因为车也旧了。而其他功能并未损坏。
尔后我走路、他骑车上去上坡,在医院大厅我有再次跟他说如果有医药费的负担麻烦联络
我。
六、问题:
因为事发突然,对方想要先修理车子,故未报警,仅留下手机联络方式,也有陪同在机车
行修车,不过因后续自己看诊完已9点多,回去诊间也没有找到那位先生,故先回家。
爬文一整夜后后因为未报警,觉得不妥,除了想以短信询问对方的情况外,也想要去警局
报案,愿意负责但是生怕搞错情况,反而把事情搞砸,所以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1. 想要先以短信的方式询问对方,还是直接警局报案较为妥当呢?也考量到当下仅有车
行老板为财损的人证,而未有其他证据。
2. 以短信询问对方状况是否需要赔偿时,需要向对方说明想去报案的情况吗?想说能否
约定一同前往较妥当(报案可能双方当事人都会遭罚3000元,我愿意负责但是怕对方感觉
受罚的莫名而不愿意付、不愿意报案)
3. 若对方表明不须赔偿,是否可以和他约定签署和解书,抑或是直接表明想要报警,由
警方协助,但因为对方有一条擦伤,生怕以后他 我肇逃,而我无证据。但又怕他觉得没
事、无意究责,而我反而把事情闹大,影响到自己
4. 当下有把车开上去,但是又走下来跟着他一起到车行维修,也有在医院大厅再次拜托
他医药费的部分我负担,但害怕这样的情况不足以构成我有照护他的情况,而被认为是肇
逃。
5. 没有报警也移动到车子,对方有受伤,我也没有跑走愿意负责,只是真的当下跟着对
方行动,思虑为周,想问报案后的情况会是如何呢?因对方有受伤,故为非告诉乃论,因
为我势必需要受到处罚对吗?
谢谢大家拨冗看完,当下真的很慌乱而未坚持报警,导致自己担心的一夜未眠爬文也不知
如何是好,故上来麻烦大家解惑了!
另外真的也希望有爬文到这篇的人无论如何都要坚持报警,也能让自己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