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有人看过日本的法典吗

楼主: FreePornVid (免费早餐)   2019-06-08 14:14:30
※ 引述《snowknife (For The Horde)》之铭言:
: 最近因为考完试 本身又会看日文 就无聊网络看一看
: 就觉得日文的法典还满明了的
: 很多都是用到日文初级的文法
: 可是台湾的法典 要不是有人教 我还真的看不懂台湾法律语言
: 像是那个得
: 没人教的话 我一开始会以为是ㄉㄟˇ
: 会认为是必须的意思
: 觉得台湾法典跟平常看书的语言差太多了
: 我看日文法典也都不会觉得反差这么大
不好意思翻了篇古文,小弟第一次在这个板发文,
因为日台法律很相近,所以有时候两边对着看可以更容易理解,
不过有时还是会有中文看不懂的时候....
很不解的事情就是,虽然推文回复有人说,
台湾文章只要高中应用文学好,法条等等就不会看不懂、
站在日本人角度中日本条文也看不懂等等。
但其实日本的法条大多都都已经口语化,
(http://houseikyoku.sangiin.go.jp/column/column003.htm)
虽然还是有一点点用词的部分,但真的是相对少数,
原则上只要“专门用语”知道意思,都不会读不懂,
就好比台湾的“得”,如果在日本会直接写成“可以”的感觉。
“应”会直接写成“不(怎么样的话)...不行”
但是像是“対抗”、“移転”等等,
日常不会用到的专门用语,才需要额外理解。
但感觉好像台湾对法条也没有特别要口语化的样子。
小弟的想法是,不口语化,虽然能保有专业性,
但相对在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若是口语化,
或许很多人是可以在没资源的状况下保护自己?
其实只是想闲聊一下,大家对这个部分有什么看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6-08 14:49:00
想要了解的人不会因为不口语化而就不能了解,不想了解的人不会因为口语化而就能了解。法律对于一般人存在的真正壁垒不在于用词遣辞的难易程度,那都是旁枝末节,没有什么领域不存在其特有专有的名词。中共的法条很白话,但也无法和人民的了解认知程度有正相关。法律的真正难处在于它是一个人造活体,随时都有变动的可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6-08 14:58:00
你觉得“应”不口语,但是却觉得日文法典的“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口语?除了打契约以外正常人讲话不会这样讲的,那是完全的文书体用法日本人还得出书来教怎么用敬语,怎么写文书体。我是真不觉得文书体哪里口语了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6-08 15:26:00
やむをえず就满不口语的吧?但让规范贴近生活理解范围内,其实就是法明确的内涵之一,其实有在讨论上面关于やむをえず的例子如日本刑法36条1项好奇中文什么样的条文,内容会有难以理解的状况?
楼主: FreePornVid (免费早餐)   2019-06-08 16:07:00
像是民法的话“使得”、“得”、我就有一点点....不见得是口语化,但觉得有不少更容易理解的词可以替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6-08 17:28:00
我们觉得不会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直接就是先学这个所以反而亲近..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6-09 00:33:00
要争执我国法条用词不口语,麻烦别用老掉牙的得说事。除了有些人硬要凹得字是破音字可以念ㄉㄟˇ之外,亲自把得和应的法律意思去向外行人解说一下,那些人就能得意地去向其他还不知道的外行人炫耀。遑论现在网络普及,马路上多少人拿着手机上网,得和应的法律意思居然会查不到且无法理解正确真义? 开玩笑吗?法律要搞死外行人的关键不在于用的字和辞多是书面语和些文言句法。那点"难度",高中生就能掌握的。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09 01:23:00
得本来就是最有争议的法律用字,要不然也不会为一个得到底是什么意思开研讨会,甚至打了两审诉讼
楼主: FreePornVid (免费早餐)   2019-06-09 06:07:00
呃,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原来“得”是一个特例、这么有争议...这是因为我刚好接触到而已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09 10:03:00
通常情形是跟你说的一样,但少部分时候就是学者为了要贯彻理论的一致,甚至行政机关从整个立法目的、意旨去推论,解释上就不是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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