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软件都是数位版,最有名的像steam,
那么假设我在steam上面买了A游戏,
然而我却在另外一个网站下载A游戏并使用,
或者从朋友的电脑拷贝A游戏的档案来我的电脑上使用,
请问这样有违反法律或授权吗?
原本想找steam的用户条款,才发现每款游戏的授权合约不一样。
不过都没提到下载盗版的问题。
然后,台湾似乎没有数位版权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以著作权法的电脑程式著作来看,
使用盗版软件似乎是无罪的?
只有87条之五
五、以侵害电脑程式著作财产权之重制物作为营业之使用者。
才有侵害制作权或制版权。
所以下载盗版,但底犯不犯法呢?
谢谢。